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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同题共答” 提升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含金量”

近日,盐津县巡察整改监督检查组将被巡察单位问题整改从账面“搬”到了现场,实地监督检查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今年以来,盐津县坚持把巡察问题整改作为巡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持续压紧压实巡察机构统筹督促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监督责任、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强化共同责任,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同题共答”。

在责任落实过程中,县委巡察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跟踪督促作用,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财政、审计、信访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成立监督检查组,紧盯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对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倒逼被巡察单位整改主体责任落实。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各责任单位对整改质量共同负责,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提高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质效。”盐津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县还建立完善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机制,严格执行巡察问题整改通报制度,将巡察问题整改情况纳入被巡察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及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不断激发巡察整改内生动力。

据悉,截至目前,盐津县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反馈问题657个,已达到整改验收标准598个,验收合格率91.02%。(黄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