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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盐津县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820日至920日,市委第巡察组对盐津县脱贫攻坚进行了专项巡察。1018日,市委巡察组向盐津县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133”工作思路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关于“层层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够”的整改情况。

1. 强化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通过发挥县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关河讲习所”、“两学一做”等载体作用,定期不定期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省市县相关政策性文件的学习,采取以考促学,倒逼干部学习;以“擂台赛”的方式,组织县直行业扶贫部门开展了脱贫攻坚“大比武”通过“大比武”促进行业部门政策理论知识学习,强化政策实践运用,着力打造行业扶贫示范典型。

2. 强化工作落实按照思想不松、政策不变、力度不减的工作基调,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围绕安全住房、群众增收、环境提升、群众工作四个重点,采取召开专题议事会议的方式,对易地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动态管理、收入达标、安全饮水、电力等进行专题研究,注重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标对表推进工作落实,补齐工作短板;组织对全县86个村(社区)分批次进行调度;按照《盐津县2019年脱贫攻坚总体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了县级项目库,细化乡镇路线图,明确了村级施工图,先后制定《盐津县脱贫攻坚“春季攻势”作战令》《盐津县脱贫攻坚“夏季攻势”作战令》等指导性文件,对标贫困退出机制,补齐脱贫出列短板

3. 强化力量下沉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任务下沉力量压实责任确保打好打赢脱贫攻坚大决战的实施方案》,调整充实“下抓两级”常务书记,严格执行“下抓两级”制度,坚持县级领导挂乡盯村,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盯到村、抵到户,一包到底抓落实,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带头下沉住宿在村,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每天报告“住村”工作进度,每月住宿在村时间在6天以上,搭建干群沟通交流、增进干群关系桥梁,真正把住村变成“住心”。

4. 强化统筹调度制定《关于调整充实盐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的通知》,调整优化县脱贫攻坚指挥部2类1办18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各乡镇、各村(社区)同步完成乡村两级指挥部建设,实现了全县脱贫攻坚政令畅通、行动统一。

5. 强化责任压实制定了脱贫攻坚“131”工作机制,织密一张网坚持党建引领和“一上墙、二建网、三运用”的原则,按照“覆盖到户、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要求,以基层党组织为轴心,把干部和责任精准对应、捆绑在一起,着力构建以“三联系、四联动、五联变”基层党建网格化管理为统领,综治、易地搬迁、环境整治等各项网格化管理相融合的大党建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三项机制切实做实脱贫攻坚指挥部,建立“一对一”的督促落实机制,强化信息、政策和行动统筹,全力支持、帮助、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推动工作、政策、责任“三落实”,健全完善走访机制、议事机制、调度机制“三项机制”。做实一套保障系统全面构建资金、政策解答、奖惩为主的脱贫攻坚保障系统,全面保驾护航脱贫攻坚。

6. 开展全员轮训和分类培训。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全县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分层统筹、分类培训。2019年共开展脱贫攻坚培训36场,培训干部5160人次。

7. 加强日常监督执纪工作力度。严格按照《盐津县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采取重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实行一次一方案,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

(二)关于“统筹谋划工作还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 及时调整充实指挥力量。坚决贯彻执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增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精神,及时调整充实指挥力量,由县委副书记、县长郑磊任水田易地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长,县委副书记撒兰忠任落雁易地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廖顺东任庙坝易地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长,原各安置点点长任常务副指挥长,现场组织指挥、研究解决问题、保障工程建设,统筹推进3个安置点建设和搬迁入住相关工作。

2. 全力推进工程建设。目前,落雁、庙坝中心集镇安置点已分房搬迁入住。水田新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将于8月11日分房;小学、幼儿园教学楼均已封顶断水,砖砌体与抹灰施工同步进行中。水厂已完成设备安装和调试,可投入使用,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设备安装,其他配套设施正在加紧施工。

(三)关于“政策宣传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1. 持续进村入户宣讲。以进村下组入户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为契机,采用村民理事会、村民代表会以及院坝会、板凳会、田间会等形式,持续加强各种扶贫政策知识宣传。

2. 发挥文化阵地作用。充分利用村民活动场所的“小广场大喇叭”,广播宣传脱贫攻坚政策及有关要求,做到每播放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1小时。同时,还利用文化橱窗、黑板报、文化墙等各类文化阵地,大力宣传“脱贫攻坚”主题各类重点知识。

3. 注重标语广告宣传。坚持在重要路段、重要节点、集镇村庄、公共场所、田间地块等显眼位置,增加、更新以“脱贫攻坚、冲刺奋进”为主题的标语广告

4. 采访收集素材。紧扣“脱贫摘帽.盐津在行动”主题,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坚持“三贴近”原则,广泛开展“新人新事新风貌”“见人见事见变化”的采访挖掘和素材收集,并及时提供给各类宣传平台编辑宣传

5. 专题专栏宣传。盐津新闻网、盐津电视台等县内重要媒体,依托“攻坚时刻”“脱贫故事”“夏季攻势”“新闻链接”等专栏,用好各级各部门提供素材,全面加大政策宣传、部署宣传、工作宣传、亮点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等宣传力度

6. 多种通道宣传。盐津快讯(手机报)、微盐津微博、微盐津公众号与盐津新闻网、盐津电视台同步宣传加强动态跟踪,根据不同平台特点要求,加强宣传力、扩大影响面。同时,规范引导@大盐津、@微观滩头、@微兴隆等县内各社会自媒体开展正面宣传。

7. 积极对外宣传。与中央、省、市各级各类主流媒体加强沟通协调,积极提供有重要价值的新闻线索或宣传素材,适时邀请有关媒体记者到盐津实地采访调研,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报道盐津的“脱贫攻坚大有作为”“脱贫摘帽决战冲锋”的工作实践、创新举措、成就经验、精神面貌、先进典型等。

(四)关于“产业发展初具规模,但仍然存在不足”的整改情况。

1. 推进产业扶贫组织化程度。对照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二十条指标,按照产业扶贫有劳动力、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至少与1个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合作关系的要求,推进产业扶贫。我县94个村(社区)已成立集体公司,按照“一户一证,一人一股”,股权证已实现贫困户全覆盖。2018年,全县94个村(社区)集体经济创收均突破2万元,其中突破5万元的42个,突破10万元的25个,突破50万元的2个截至目前,全县94个村(社区)有81个村(社区)实现创收,其中5万元以上的23个,10万元以上的4个。今年新增3家龙头企业全县参与扶贫的新型经营主体达到280个,其中龙头企业39个,村集体公司86个,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其他社会服务组织等145个。

2. 推进“一精品三有机”及特色产业项目建设。精品花卉苗木完成种植面积7200亩。有机竹笋已改建竹林面积3.2万亩,新建面积5300亩。启动实施普洱、中和、滩头、豆沙4个乡镇的方竹产业示范基地,计划种植面积1.4万亩。有机果蔬启动实施庙坝辣椒、落雁蔬菜、普洱魔芋、柿子柑橘、落雁食用菌等9个果蔬项目,投入涉农整合资金916.53万元。今年新增果蔬基地面积1.77万亩,带动全县发展果蔬种植3.5万亩,全县水果存地面积达到6.201万亩;启动实施水田易地搬迁“百、千、万”亩基地建设项目,已完成蔬菜种植800亩,李子、柿子种植2300亩。有机乌鸡启动实施落雁、牛寨、滩头、兴隆、中和5个乡镇的乌骨鸡养殖项目,投入涉农整合资金804万元截至5月底,全县乌骨鸡出栏120万羽。启动落雁有机状元米、牛寨茶叶、中和紫薯、兴隆蚕桑等4个特色产业项目,投入涉农整合资金260.9万元。启动豆沙五倍子和茶叶加工厂等2个扶贫车间项目,投入涉农整合资金270万元。落雁稻鱼共生生态循环基地建设,已启动稻米晒场、稻米仓储2个园区项目,共投入涉农整合资金550万元。

3. 严格资金管理。认真落实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合理使用产业扶贫资金,决不允许直接向农户发钱发物。

4. 严格项目审批。对乡镇上报有项目实施方案、有工作机制、有利益分成、有龙头带动的项目予以审批实施,对没有进入县级项目库、无龙头带动、没有签订订单合同、没有利益联结的项目将不予审批实施。

二、各级领导干部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一)关于“部分干部作风不实”的整改情况。

1. 持续加强政策业务学习。通过印发知识手册、视频培训到村、重点指导等方式持续加强干部队伍政策业务水平。

2. 开展户户清行动。从县委常委开始对全县挂包干部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户户清”调度工作,通过户户清行动,每位挂包干部对挂包户从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措施、政策覆盖、脱贫成效、帮扶责任6个方面进行厘清并通过“一张纸”体现出来,确保贫困户识别纳入、享受帮扶、脱贫退出清晰明了。

3. 持续开展大走访自查自纠。对全县所有农户进行全面走访找短板问题。在大走访基础上,启动自查自纠,由乡镇主导,以村为单元全面自查自纠,建立所有农户短板问题清单,实行完成一个村乡镇初核一个村,乡镇初核后申请县级逐村核查,核查后由县委书记逐村调度。

4. 着力补短板。针对建档立卡脱贫户、非建档立卡户中的薄弱环节或指标,行业部门能补短板的由行业部门落实措施补短板,行业部门无政策部分,由县级统一出台政策或机制予以化解。

5. 不断压实责任。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明责任严格纪律严肃问责做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通知》,严明工作纪律,严格督查问责,确保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措施到村到户再到人,做实做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调整充实挂包干部队伍,进一步理顺挂包机制;层层签订承诺书,并加大随机抽查检查力度。                                                                                                                                                             

(二)关于“数据不精准”的整改情况。

1. 强化数据比对。制定出台《盐津县行业部门数据与精准扶贫数据共享和比对核实办法》,通过采取明确行业部门比对职责,明确人员和责任等措施办法,对全县建档立卡人口基础信息持续开展数据比对核实,进一步强化了部门信息比对和结果运用。

2. 加强数据实地督查。成立专项工作组,对86个村(社区)进行数据督查。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上报数据的监管、审核把关,确保数据实事求是、有据可查;对上报的材料存在虚假行为的,严格按照《盐津县脱贫攻坚追责办法》进行追责问责,用铁的纪律保障工作有效落实,确保问题清零。

(三)关于“农村危房改造不达标,加固修缮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 开展督导检查。抽调技术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农危改开展专项督查指导,督促村级脱贫攻坚指挥部按照一户一方案进行改造,农危改不达标,修缮加固不到位的全面进行整改。同时,组建专家组对危房等级认定、规划选址、面积标准、户型设计、改造方案、工匠培训等进行指导,对质量监管、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实施全过程指导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 全面清理排查按照《关于加强全省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通过“大遍访”“自查自纠”“一摸五定”等方式,以户籍人口为基准,实行“以房找人、以户找房”,对外出务工人员房屋、偏远山区、地质灾害点、老旧公房等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做到“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

(四)关于“有的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履职不到位,不按规定驻村,存在帮扶不力现象”的整改情况。

1. “多方位”健全“管理制度”。出台了《盐津县驻村扶贫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制定了《关于在贫困村开展“三讲三评”工作的通知》《盐津县驻村工作队员民主评议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驻村工作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明驻村扶贫工作队有关工作纪律的通知》《关于给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关于使用“钉钉”软件进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关心关爱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十个一“连心”活动的通知》等,规定了驻村队员选派要求、明确了工作主要任务、开出了职能职责清单、严明了日常管理规定、强调了关心关爱要求。通过各项制度的不断完善,着力解决了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沉不下去、管不到底、驻村不扶贫、在岗不履职”等问题。

2. “齐联动”加强“日常监管”。实行全面督查采取定期检查、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电话核查等方式,了解驻村干部在岗状况、工作表现、作用发挥等情况。除利用云岭先锋APP考勤打卡外,实行日登记考勤制度,由第一书记(工作队长)汇总每天队员签字报到情况由所驻村党总支书记签字确认,经乡镇党委汇总后报县驻村办。为进一步加强对驻村扶贫工作队的管理,减轻乡镇基层负担,已从2019年6月份开始采用“钉钉”软件进行考勤管理。每月县驻村办将工作队员在岗情况向派出单位通报,作为兑现相关补贴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请销假和外出报备制度,对驻村工作队员履职不力、作风不实严格召回问责对情况恶劣造成不良影响,调离派出单位工作岗位,调至缺编较多的乡镇,并增派到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村(社区)进行实践培训。

3. 强保障”突出“关心关爱”。坚持严管厚爱并重,督促派出单位为驻村队员办理保额不低于3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年安排一次体检,落实办公经费。建立工作交流微信群,第一时间了解收集队员在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全面开展脱贫攻坚“大谈心”等活动。

(五)关于“部分帮扶干部工作不细致,档案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1. 强化检查指导,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档案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脱贫攻坚档案整改完善工作的通知》《盐津县村级脱贫攻坚档案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对扶贫档案的检查指导,对各类档案资料进行审核验收把关,建立完善“一户一档”,严格按照程序公示。组织对易地搬迁农户“一户一档”资料进行重新审核梳理,确保逻辑关系符合要求

2. 全面清理。将涉及的所有物资发放花名册不符合要求的重新由贫困户进行补签字和盖手印,确保相关资料手续合规合法。

三、工作措施不够精准

(一)关于“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落实不理想”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强化重点项目协调调度,实现调度工作常态化。通过召开“定期调度会”“现场办公会”及“适时调度”等方式,对全县重点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进行协调调度。原则上县政府每月调度一次,并下发通报。进一步完善项目推进机制和责任机制,进一步强化考核问责,对因工作不落实严重影响项目进度的单位和部门,予以督办、通报批评、约谈和问责。

1. 关于“2018年实施的第一批道路硬化还有53.19公里没有完工,第二批295.1公里还有200公里未启动建设”的整改情况。2018年扶贫村组公路第一批项目293.278公里,于2017年8月底提前启动实施43.468公里,2018年3月启动实施249.81公里,目前已全面完工,完成投资19175.65万元;第二批项目295.082公里于2018年6月完成招投标并启动建设,由于受国开行资金断链影响,项目工程款只能按工程计量的40%进行拨付,导致部分工程项目进度缓慢,目前只完成221.3115公里,完成投资12774.203万元,占总投资的75%。

2. 关于“49个教育‘薄改’项目有12个在建,还有10个未开工建设”的整改情况。一是层层压实责任。强化责任分工,明确具体责任,县教体局负责项目总体责任,各项目甲方代表具体负责项目推进,施工方负责项目建设,以责任落实推进项目建设。二是强化工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定期不定期到项目现场调研检查,县教体局与监理公司、甲方代表共同监督项目质量,定期召开工地例会,研究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确保了工程质量。截止目前,49个项目已全部开工,已竣工39个,竣工面积51050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13815.13万元;在建10个,2019年内可全面完工。

3. 关于“12个人居环境示范点建设有5个在建,还有4个未动工”的整改情况。12个人居示范点已经于2018年9月全部完成了建设内容,环保等部门已对各示范点进行了验收。2018年12月全部投入使用。

4. 关于“2018年实施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总投资4333万元,截至2018年7月底,仅完成总投资的40%”的整改情况。按照省市下达的年度任务和批复的实施方案,盐津县2018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总计完成投资4225.58万元,计划分两个批次实施,第一批于2018年8月底全面完工;第二批于2018年10月底全面完工。目前,县级竣工自查验收已结束,工程结算和资料归档已完成,正在开展项目审计。现工程已投入运行,并发挥了应有的效益。

(二)关于“产业培育任务艰巨”的整改情况。

1.确立全产业链规划布局。制定出台了《盐津县“一村一品、一乡一特”产业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县种养殖业进行战略性结构调整。已确立了精品花卉苗木、有机果蔬、有机竹笋、有机乌鸡为主导的全产业链规划布局。制定出台《推进县抓园区乡建基地村办车间做实“一村一品”“一乡一特”的实施意见》《盐津县产业扶贫(科技)园区、基地、车间创建实施方案》,计划到2020年,每个乡镇建成2个以上产业扶贫(科技)园区和4个以上产业扶贫基地,每个村建成2个以上扶贫车间,实现产业扶贫组织化和利益联结全覆盖。截止目前,全县已评审认定产业扶贫(科技)园区2个、产业扶贫基地3个、扶贫车间4个。

2. 加大资金投入。2018年全县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公司2家,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公司14家,正在对16家公司25个产品的生产基地及建设规模进行实地核查,已安排260万元资金作为“三品一标”认证奖励。

3. 优化产业发展模式。全力发展订单农业,尤其是在精品花卉苗木、有机果蔬、有机竹笋、有机乌鸡四个全产业链上,做到无订单不发展。同时,鼓励企业自主开拓外地市场,建立稳定的市场供求关系。

4. 全面清理排查。对全县专业合作社进行全面排查检查,对未开展业务的空壳专业合作社进行清理整治,进一步完善合作社与龙头企业、村集体公司、入社成员和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三)关于“易地搬迁时间紧、任务重”的整改情况。

全力推进工程建设。强化施工组织、优化施工方案,抽调精干力量与施工方协作推进,将物资储备、运输、水、电、安全等保障工作一一落实专人负责,一刻不松懈地推进工程建设。目前,落雁、庙坝中心集镇安置点已分房搬迁入住。水田新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将于8月11日分房;小学、幼儿园教学楼均已封顶断水,砖砌体与抹灰施工同步进行中。水厂已完成设备安装和调试,可投入使用,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设备安装,其他配套设施正在加紧施工。

(四)关于“劳动力转移就业力度不大”的整改情况。

1. 持续开展培训。以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项目为载体,以转移就业为核心,摸清培训意愿,制定培训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订单、定岗培训,提升培训的实用性

2. 开发就业扶贫专岗。大力开发乡村道路保洁员、巡河员、扶贫信息员、楼片长等公益岗位,专岗用于安置零就业家庭劳动力,帮扶贫困劳动力实现就近就地就业。

3. 搭建用工对接平台。通过创建就业创业服务站、驻外劳务输出工作服务站、送岗入户、举办招聘会,搭建企业用工与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对接平台。

4. 开发就业扶贫车间。依托县内农产品加工企业、规模化种养殖等,积极引导认定扶贫车间,推进贫困劳动力就业。

四、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手续不全,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2018年10月20日前已完成2016、2017年度26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实施方案的调整批复。印发《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对2016、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开展项目及工程质量验收工作,进一步要求各乡镇完善安置点相关建设手续、公示公告、工程档案等资料。截止目前,已完成全县2016、2017年度26个集中安置点的项目验收工作。

(二)关于“不按合同办事,缺乏契约精神”的整改情况。

制定印发《关于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东西部对口帮扶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关于加快扶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建立健全资金计划下达、方案审批、公开公示、实施管理、报账验收等环节的相关制度,组织对各安置点基本建设程序手续完善情况、合同履约情况、项目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查。

(三)关于集体经济管理不到位,后续服务跟进力度不足,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难于形成致富产业”的整改情况

1. 狠抓利益联结项目批复。根据利益联结全覆盖的要求,结合全县“一精品、三有机”产业布局,严格按照高度组织化、良种良法、党支部+新型经营主体+农户“三个全覆盖”和“双绑定”工作要求,对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对“三个全覆盖”落实不到位、利益联结不合理、预期效益不明显的,坚决不予批复。

2. 加强检查通报制度。采取“一月一检查、一月一通报”、“半年一检查、一年一审计”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对全县利益联结项目推进情况、痕迹资料、财务账目资料等内容进行督查指导,按照一村一张问题清单的原则,及时反馈给涉及乡镇并在全县进行通报。针对查出的问题按照“定人定时定质”的要求加强督促整改,确保责任压实到位,问题整改分工到人,让乡镇切实发挥主体作用,指导各村加强问题整改。

3. 强化技术指导。收集汇总整理了《柿子栽种技术方案》《猕猴桃种植技术方案》《乌骨鸡养殖技术方案》《红辣椒栽培技术方案》《方竹高效培育技术方案》《筇竹高效培育技术方案》等项目技术方案,印发各乡镇,及时为产业提供技术指导依据,确保产业项目健康、有序发展。

五、扶贫领域作风和微腐败问题依然存在

关于“扶贫领域作风和微腐败问题依然存在”的整改情况。

1. 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按照《盐津县扶贫领域当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盐津县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盐津县“阳光扶贫、廉洁扶贫”三年行动(2018-2020年)工作方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成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检查组采取重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实行一次一方案,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形成问题清单,移交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2.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保持高压态势。2018年以来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36件,立案2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0人,问责37人,提醒谈话78人次,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震慑。

3. 充分发挥乡镇纪委的作用。督促乡镇纪委协助乡镇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聚焦主业主责,切实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4. 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通过对在扶贫领域中作风不实、失职失责、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点名通报曝光,形成强烈震慑,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2018年以来共通报85人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0-6636198;邮政地址盐津盐井镇政通路14号盐津县纪委信访室;电子邮箱:yjxjwxf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