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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片区协作联动“小机制 ”推动执纪审查驶入“快车道”

“群众举报质量不高,问题线索可查性不强,缠访乱访滥访等问题突出,部门联动协作能力低下,执纪审查质效不高……”种种问题是阻碍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质效的“绊脚石”,必须正视的问题,加以解决。

今年以来,鲁甸县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勇气,着力破解执纪审查中办案难、难办案的难题,创新实践“N+1”的片区协作联动机制,切实提高办案水平和能力。2020年共受理问题线索270件(含检举控告件196件),办结151件,立案86件86人,结案8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0人,办理留置案件3件,留置4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5人。

鲁甸县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地域相近、优势互补、便于协作的原则,将县纪委监委6个纪检监察室与12个乡镇纪委、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整合划分为6个片区,在充分发挥乡镇纪委、监察室一线监督作用的优势上,依托片区联合工作这一互助平台,采取“上下协同,左右联动,以案代训,交叉办案”和“直查直办”,即“N+1”的协作联动机制,加强相互交流、相互监督、相互帮促,实现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力量整合、监管联动,有效推进疑难复杂案件和信访问题的办理。

同时,6个片区在县纪委监委的统一领导下,整合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力量,在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的收集、移交、受理工作程序的基础上,采取以案代训、交叉办案、直查直办的方式,着力办结脱贫攻坚领域、扫黑除恶领域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案件,解决乡镇纪检监察力量分散薄弱、查办案件力度小效果差的问题。

此外,6个片区联合工作组在县纪委监委授权范围内,根据在联合办理片区内各乡镇反映问题严重、违纪金额较大、案情相对复杂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和瓶颈,建立完善了工作例会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及时通报制度的三个制度,共商对策找差距、解难题、促质效。

“通过片区协作办案的实施,一些制约执纪审查的因素减少了,找关系、说人情、打招呼的现象也减少了,为我们办案人员创造了良好的办案环境,解除了许多忧虑,办案人员就可以放开手脚,专心致志的办案了。”谈起交叉协作办案的成效时,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大捷这样说道。(林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