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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牢牢守住执纪审查安全“阀门”

今年以来,鲁甸县纪委监委紧盯执纪审查工作安全“阀门”不松劲,把执纪审查安全工作摆在首要位置、落到实处,严把执纪审查安全教育关、素质关、程序关、建设关,推动执纪审查安全工作落细落实。2020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86件,结案8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0人,其中,党纪处分75人,政务处分7人,双处分2人;留置4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5人。均未出现安全事故,实现了执纪审查“零事故”目标。  

“坚持执纪审查进行到哪里,安全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在执纪审查中严格要求办案人员和陪护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一般性谈话风险防范意识,及时消除执纪审查工作人员侥幸心理,坚决克服因主观重视不够引起的执纪审查安全风险,强化安全教育,实现执纪审查安全教育“全覆盖”,安全隐患“零容忍”,确保执纪审查安全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万无一失,切实将执纪审查安全的具体要求落细落实。

同时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新精神、新要求,全面规范执纪审查的程序、归口、审批、管控等各个环节,认真查摆安全文明执纪审查中安全预案、工作方法、人员管理、执纪审查制度、保障工作等方面存在问题,形成问题清单,一一对照整改见成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点。要求办案人员在案件初核阶段,分析研判案件线索,制定初核方案,细化职责、严明纪律、规范流程,严格规范执纪审查程序和环节,坚决落实“二十四字”办案方针,确保执纪审查工作依纪依规,安全、高效运转。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有关执纪审查安全方面的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要求办案人员和陪护人员严格落实“谋划在前、准备在前、预案在前”的工作思路,时刻紧绷安全审查这根弦,在充分熟悉和掌握被审查对象家庭背景、成长经历、性格、疾病史等情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患于未然,层层压实责任、层层签字背书,落实执纪审查安全员责制,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林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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