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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运用第一种形态抓实干部监督工作

“2020年,永善县纪委监委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干部38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322人次,同比增加90人次增长38.8%。”该县纪委监委继续在巩固不想腐上用心用力、抓实抓细,保持工作定位、工作定力和工作态势,在“常”和“长”上下功夫、做文章,勤于管理监督,紧盯重点领域,严防重点行业,死守重点部位,精准运用第一挽救保护干部,坚决预防减少干部滑向违纪甚至违法深渊。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各级党组织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等四项工作月报告制度,坚持一月一督查一通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在经常,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打招呼”“咬耳朵”“扯袖子”,持续深化监督执纪抓早抓小和管党治党从早从严。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切实整合县乡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力量,发挥各纪检监察室的牵头作用,与对应联系部门实施办案“捆绑作业”,加大案管部门协调联系、跟踪监督力度,落实直插直办、提级办理、片区协作、特事特办等有效机制,精准研判、精准发力,及时处置问题线索。

此外,该县实行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领衔办案工作制度,班子成员带头学习运用执规执纪执法业务,主动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领导,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对领衔办理案件的程序审批、证据获取、事实认定、问题定性、处理意见及办案安全等切实担负起总体责任,确保案件查办质量经得起纪法和历史的检验。

“要坚持严管与厚爱、激励与约束并重,着力提高监督执纪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对一般性工作失误,以提示提醒、批评教育为主,从机制上推动问题解决,着力提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徐荣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