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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良: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 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感谢组织对我的教育和帮助,今后将更加严以律己、干净做事……”近日,彝良县一名干部因违反工作纪律,被组织诫勉谈话。

今年来,彝良县纪委监委坚持关口前移,把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有针对性的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警示提醒等方式开展教育提醒,防止党员干部小错酿成大错。今年以来,已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5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0人次,占比66.67%。

在具体的实践中,该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综合运用专项巡察、监督检查、问题线索为党员干部“体检”,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错误由小变大、由轻变重、由量变到质变。同时,让党员切身感受到组织纪律的严肃性,帮助干部纠正错误、放下包袱、轻装上阵,让监督执纪更“走心”。

该县纪委监委保持对已处置问题的持续关注,认真做好“后半篇文章”, 加大对党员干部接受“第一种形态”处理后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掌握整改进度,确保相关部门和人员严整改、严落实。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相关问题整改到位。

“运用好‘第一种形态’, 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党员干部的强力‘清醒剂’,最大限度地防止干部出问题。”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坚持实事求是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用好“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教育挽救党员干部的常态,真正将纪律挺在前面。”(李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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