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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良:用好第一种形态 筑牢第一道防线

“你对林区的管理不到位,导致相关工程违规建设……”去年9月,昭通市小草坝国有林场场长成某某因履职不到位被诫勉谈话。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坚持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重要举措,坚持关口前移,将诫勉谈话等作为践行第一种形态的有力抓手,经常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小错酿成大祸,筑牢第一道防线。

去年以来,该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397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37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0%。

该县通过开展学习党纪党规、党史等活动,深挖罗炳辉将军廉洁奉公故事,引导党员干部树正气、扬清风,增强纪法意识、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用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现场授课”,以案示警、以案释法、以案明纪,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明底线。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症开好“康复药”。运用第一种形态作为教育挽救干部的重要手段,通过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和家访活动,及时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等情况,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处置、早纠正,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让党员干部既感受到党组织的关心爱护,又切身感受到组织纪律的严肃性,帮助干部纠正错误、放下包袱、轻装上阵,让监督执纪更“走心”。

同时,督促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从严从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充分发挥了党委(党组)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教育监督作用。

“精准科学用好第一种形态,是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举措。”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用好“第一种形态”,真正将纪律挺在前面。(李红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