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区: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昭阳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26
近日,昭阳区纪委监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昭阳区炎山镇大沟村党支部书记蒋德福、村民委员会主任李吉文、原党支部副书记杨惠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2013年至2016年期间,蒋德福、李吉文、杨惠三人经商议后,违规将炎山镇大沟村群众蒋某顺户的低保补助金20610元取出,用于大沟村委会购买煤炭、办公用品等。2020年11月30日,昭阳区炎山镇纪委分别给予蒋德富、李吉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杨惠目前在昭阳区综合执法局工作,党组织关系转入昭阳区综合执法局,2020年12月9日,昭阳区综合执法局党组给予杨惠党内警告处分;蒋德福、李吉文、杨惠已将违纪资金退还给群众。
2.昭阳区炎山镇大沱村原党总支书记朱长香,原村民委员会主任柳松、原副主任朱华贵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13年1月至2017年9月期间,朱长香、柳松、朱华贵等人违规开展低保评定工作,导致朱长香的7名亲属违规享受低保金83621元,并且致使村民叶某林等3人死亡后其亲属仍继续违规领取低保金29915元。2020年11月16日,昭阳区纪委给予柳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0年12月9日,昭阳区纪委给予朱华贵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朱长香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昭阳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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