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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进行时】置若罔闻享低保 纪律处分难幸免

“都怪我心存侥幸,对党规党纪学习太少,不但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还对抗组织,现在受到处分真是非常后悔……”昭阳区乐居镇环保所所长陈双荣在接受处分时追悔莫及。

经查,2017年6月28日,乐居镇党委、政府根据昭阳区纪委《关于清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村(社区)干部本人或家属享受低保的通知》,要求全镇干部职工于2017年7月5日前将本人及家属享受低保清理情况上报镇纪委,陈双荣置文件和要求于不顾,不及时上报其母亲享受低保的情况。2017年7月9日,镇纪委通过电话对其催促提醒后,仍未上报。在2017年7月底,经镇纪委多次做工作后,陈双荣才向乐居镇民政所申请将其母亲享受的低保报停,并于2018年1月23日将其母亲违规享受的低保资金6315元上交到区纪委。2018年4月2日,陈双荣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执纪者说】

低保是保证贫困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最低生活保障,然而陈双荣不但“近水楼台先得月”,还对上级要求置若罔闻,我行我素,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必将受到惩处。基层党员干部应以此案为戒,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对越“红线”、触“底线”的行为绝不含糊,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罗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