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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进行时】一村官贪污残疾人和弱势群体的低保金 换来党内重处分

“作为党员和村干部,我没有严格要求自己,总认为贪了村民的钱,没有人会知道,我后悔极了……”彝良县角奎镇拖脚村计生宣传员张正平悔恨的说到。

经查,2011年1月至2016年3月,张正平一直保管彝良县角奎镇拖脚村松林组村民四人(其中,一人身体残疾,另一人智残)的低保“活期一本通”。张正平先后从其保管的“活期一本通”中取出低保金和各项惠农补助款共计18560.00元,除支付张某某修坟费用及日常生活开支费用4120.00元外,其余14440.00元被张正平非法占为己有,用于个人生活开支。另外,张正平还贪污角奎镇拖脚村松林组群众自筹修路的资金14668.00元。2019年5月23日,张正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得到了应有的处罚。张正平所贪污款项已于2019年6月22日由角奎镇纪委退还给村民。

【执纪者说】

党员干部手中握有权力,本应该为人民想、为人民谋,应该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幸福生活放在心上。然而,张正平却没有把权力用来人民身上,而是用来为自己谋私利,把权力当成搞贪污腐败的工具,甚至把自己贪污腐败的“黑手”伸向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受到严惩也是必然。法纪是带电的“高压线”,只要敢动群众的‘保命钱’,就要为此付出惨痛代价。(李红云   赵泽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