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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微故事|我们的活动场所回来了

初秋的天边,晚霞晕染。清风徐来,茶饭过后的男女老少三三两两,不约而同地来到庙坝村民活动场所,开启了一天难得的休闲时刻。

“再也不用为找跳舞场地而发愁了!”

“孩子们放学了还可以在这打球玩耍。”

……

庙坝村民小组的活动场上,大人们附耳低语、孩子们嬉笑打闹,其乐融融的场景与之前每逢傍晚的沉寂,形成了鲜明对比。

今年8月,威信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水田镇党委开展“巡乡带村”常规巡察。在走访该镇所辖香树村时,有群众反映,庙坝村村民活动场所被村委会外租给了驾校,文体活动无法正常开展。

村民活动场所本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关键“硬件”,也是村民开展文体活动的便民场所,怎么会租给了驾校?其中会不会有什么猫腻?带着疑问,巡察组决定兵分两路,分别到香树村委会和驾校实地走访调查。

“庙坝村民活动场所为何外租?租金是多少?都用在了哪些地方?”

“那地方也不完全算是村民活动场所……当时想着开展的活动少,闲着也是闲着……”面对巡察组长的提问,村委主任郑某的回答断断续续。

“因为训练场地紧张,听说庙坝这里有一块近800平方米的闲置场地,我们就主动找到香树村委会商量,签订了场地租赁协议。”另一边,巡察人员则通过与驾校相关人员谈话、调阅资料,进一步了解情况。

原来,25年前,由政府、企业、村民共同筹钱,村民投工投劳修建了庙坝希望小学,十多年后因学校合并、房屋失修等原因废弃,村民遂自发对该校的操场进行修缮,并购置运动器械,作为当地村民的活动场所。但香树村委会却未经村民大会集体讨论同意,擅自将该村民活动场所租给驾校作为训练场地使用。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第四巡察组经组务会研究,向香树村党总支下达立行立改通知书,督促其立即与驾校协商终止租赁协议,并限期对场地进行恢复整改。同时,巡察组还向水田镇党委制发巡察建议书,要求镇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全镇村民活动场所的管理。随即,水田镇党委对香树村党总支有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村民活动场所清查工作,对村民活动场所闲置、制度缺失、管理不规范、违规租借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以实际行动切实保障群众利益不受损害。(周凌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