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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良:低效林补助款退回来了

“今天村上组织退还我们低效林改造的补助款,你家领了多少?”

“我家领了600元。”

“我家的要多一点,领了800元。”

……

在彝良县两河镇白米村村委会低效林改造补助金退还现场,群众拿着退回手中的补助款笑着说道。

不久前,彝良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群众反映,两河镇白米村原支书陈某某存在违规领取群众低效林改造补助金的问题。

该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了核查组,对该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据了解,该低效林改造项目是2017年由县林业和草原局统筹开展,每亩发包单价为80元,其中两河镇白米村共实施5800亩。

“组长,这个控告内容是村干部从群众的低效林改造补助款提取管理费,这可是涉及惠民惠农资金的发放问题……”接过检举控告件,核查组认真进行了研判。

“这个项目是什么时候实施的?”“合同上有没有提到可以收取管理费?”在召开室务会讨论中,核查组干部对举报问题逐一分析。

随即,核查组深入两河镇白米村对低效林改造项目进行实地走访询问,在调取资料、数据比对中发现了问题。

“在你和林业和草原局签订的合同中写着以每亩80元的价格完成3000亩的低效林改造,领到补助款后为什么只给群众60元每亩?”锁定相关证据后,核查组向两河镇白米村原村支书陈某某直截了当发问。

“我想着是我和林业和草原局签订的合同,我是承包方,可以赚点辛苦费……”面对核查组的问题,陈某某如实交代。

原来,在2017年两河镇白米村低效林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陈某某通过80元每亩单价承包实施之后,又将其中涉及的7个村民小组219户群众共3723亩林地以60元每亩的价格转包给当地群众自行实施,从中提取20元每亩的管理费共计7.4万元。

“低效林改造项目是民生工程,这些资金属于惠民资金,在村民自行实施低效林改造项目中,你应该将上级的补助资金全额发给实施的群众,不应该从中提取管理费……”

经过核查组耐心细致的批评教育,陈某某决定将提取的低效林改造项目管理费7.4万元扣除已付税费0.67万元后,将剩余的6.77万元上交。目前该笔资金已全额发还给了当地实施低效林改造的群众。

“彝良县纪委监委以问题为导向,围绕骗取套取、截留挪用以及迟拨滞拨惠民补助资金,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方面的问题,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拉网式”排查,全面查找本系统、本行业的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点,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限时整改销号,切实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谭文萍 毛祥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