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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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2.24
近日,鲁甸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问题典型案例:
一、鲁甸县文屏镇卧龙社区党总支原书记龚玉云,在低保评定和审核中优亲厚友问题。2018年9月至2020年5月,龚玉云的母亲在卧龙社区申请并享受城市低保,龚玉云在负责组织卧龙社区低保评定、审核等工作中,对其母亲违规申请低保一事未加阻止并审核通过,属于典型的优亲厚友行为。2021年1月,龚玉云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勒令原渠道退回2018年专项清理以来违规享受城市低保补贴金。
二、鲁甸县石桥社区党委原书记李云贵,在低保评定和审核中优亲厚友问题。2018年1月至2020年5月,李云贵为其外孙女违规申请并领取城市低保,共领取城市低保金10880元。李云贵的外孙女之母为在职在编教师,有固定、稳定工资收入,完全能够抚养女儿。李云贵在负责组织低保评定、审核工作中,对其外孙女刘某某违规申请低保一事未加阻止并审核通过,属于典型的优亲厚友行为。2021年1月,李云贵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勒令原渠道退回2018年专项清理以来违规享受城市低保补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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