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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助推脱贫攻坚工作

近年来,盐津县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以巡察监督护航脱贫攻坚,着力在发现问题上精准聚焦,在形成震慑上持续发力,灵活使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等方式,助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摘帽的目标任务。目前,共发现脱贫攻坚方面问题255个,移交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1件。

开展常规巡察进行政治体检。坚持早谋划、早部署,及时把脱贫攻坚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对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履行主体责任等进行政治体检,对26个县直部门开展常规巡察,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思想认识,强化履职尽责,共发现脱贫攻坚方面问题30个。

开展专项巡察压实政治责任。精准对标“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紧扣“四个落实”,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4个贫困面较大的乡镇和4个涉及扶贫工作的重点部门开展专项巡察,精准查找扶贫领域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着力推动影响脱贫攻坚顺利推进各类问题的整改落实,共发现问题50个,移交扶贫领域问题线索5件。

直接对村巡察打通“最后一公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视巡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的指示要求,真正把利剑直插基层,对32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做到“三增三减”,减少会议次数、减少谈话范围、减少查阅资料台账,增加宣传发动面、增加入户走访数、增加明察暗访量,注重在田间地头、街头巷尾和农户家中广泛听取民意,切实发现和推动解决当地老百姓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共发现脱贫攻坚方面问题175个,移交扶贫领域问题线索6件。

通过巡察,广泛宣传了扶贫政策,解决了脱贫贫困户在脱贫过程中对自身发展定位不清楚、脱贫措施不明晰的问题,扶贫政策宣传更加深入人心;加强了对扶贫资金、部门帮扶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减少了违规占有、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脱贫攻坚工作得到有效推进。(沈富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