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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昭通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市第五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

中国共产党昭通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向市第五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书面)

师 逸

现将中国共产党昭通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年来的工作情况和今后五年工作建议,向中国共产党昭通市第五次代表大会报告如下,请予审查。

一、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市第四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努力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取得新成就的五年,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的五年。五年来,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坚守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担当,严明纪律不含糊,正风肃纪不松劲,反腐惩恶不手软,以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昭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一)加强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制定加强政治监督工作暂行办法,聚焦“七个有之”,坚持“从政治纪律查起”,坚决肃清白恩培、秦光荣等流毒影响,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84个、处理119人。坚持服务脱贫攻坚大局,紧盯扶贫政策落实、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白鹤滩水电站移民搬迁安置、长江上游十年禁渔、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违法用地、统计造假、毁林种茶、文化遗产保护等重点,强化监督检查,问责失职失责、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的单位78个、领导干部2619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推动党中央“六稳”“六保”等重大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发现疫情防控方面问题519个,问责单位22个、处理317人。全面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职能,全流程推动中央第十巡视组、中央第六巡视指导督导组等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强化政治巡察,组建市县巡察机构,制定实施五年巡察计划,采取常规式、专项式、机动式、提级交叉式、“回头看”等措施,实现届内巡察全覆盖,发现各类问题28328个、整改26043个,移交问题线索1972件、查处249人。

(二)从严纠风治乱,推动党风政风不断向善向好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省市实施办法,重申“六个严明”纪律要求,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持续发力纠治“四风”问题。常态分析研判“四风”问题“风源”“风向”,紧盯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聚焦“舌尖上的浪费”“会所中的歪风”“车轮上的铺张”“节日中的腐败”,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1个、处理457人,市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57个问题104人。开展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职务消费、公车改革等规定执行情况常态化监督检查,形成驰而不息、狠抓作风建设的浓厚氛围。聚焦突出问题,推动清理“吃空饷”问题1194人,追缴资金1689.95万元;推动清理公职人员违规享受农危改补助问题83人,清退资金402万元;推动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30人,涉及资金2412.4万元;推动开展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烂尾楼问题、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等清理整治,发现、查处和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紧盯重点领域,推动人防系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清退多缴人防易地建设费1659.6万元,追缴资金5967.5万元,处理38人;推动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清退不当所得1683.5万元,涉及2074人;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处理问题线索255件,处理72人;协同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接受主动说明问题干警1095人,立案审查调查163人,处分处理1064人。

(三)保持高压态势,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巩固

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坚决惩治腐败问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收检举控告信访举报33659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0418条,立案3905件,处分4152人(其中处级干部148人),依法对159人采取留置措施,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60人,承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指定管辖、交办案件38件,严肃查处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农行云南省分行等金融机构,昭通交投、昭交集团等国有企业,威信县公安系统、巧家县公安局等政法机关,省附二院、镇雄县医院等医疗机构,水务系统等一批窝案要案,挽回经济损失7.2亿元。强化反腐败工作协调,加强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衔接,健全案件移送管辖、审查起诉协调沟通机制,制定办理案件两个提前介入制度,建立落实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追回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0人,个案防逃工作得到中央纪委领导批示肯定,彰显了昭通反腐败斗争的“辨识度”和“贡献率”。健全完善执纪执法工作规程,理顺、规范信访举报处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各流程、各环节工作,推动纪法有效衔接、法法相互贯通。强化办案人员能力素质锻炼,注重实战练兵,推行案件主办人、主审人制度,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抽查、案件质量评查,执纪执法水平明显提升。始终绷紧安全文明办案这根弦,加强日常管理和抽查检查,昭通市纪检监察机关留置场所建成投入使用,执纪执法安全有效保障。

(四)注重抓早抓小,政治生态持续得到净化修复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3682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分别处理9355人次、2911人次、828人次、588人次。开展蹲点政治监督,深化政治生态建设状况动态分析评估,探索建立政治生态评估系统,制定“一案一整治”实施办法,推动以案促改、以改促建,以姚勇案为鉴,配合省纪委开展警示教育,做深做实审查调查“通篇文章”。以秦光荣流毒标志性人物张朝德严重违纪违法案为镜鉴,督促各级党组织深入查找秦光荣流毒在本地区本单位的具体表现,剖析问题根源,加强督促整改。用好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立案免处40件80人,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制定严肃惩戒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办法,释放为干事创业者撑腰、向诬告陷害者亮剑的强烈信号,体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导向。强化干部廉政教育,夯实治本基础,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对1478名新任市管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强化典型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拒腐防变意识显著增强。搭建廉政教育载体,建成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并适时进行升级改版,将扎西会议会址打造成为省级廉政教育基地,以建设“清廉昭通”为目标,推进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等124个“清廉单元”建设。丰富廉政教育方式,完成大型廉政话剧《生死倒计时》剧本创作并在全市巡演,依托网络、“清廉昭通”微信公众号讲好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惩治腐败故事,提升廉政教育针对性和覆盖面,党员干部不想腐的自觉逐渐形成。

(五)强化基层治理,护航脱贫攻坚实现全面胜利

开展“阳光扶贫、廉洁扶贫”三年行动,督促行业部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脱贫攻坚政策落实不走样、不落空。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四个不摘”等要求,紧盯精准识别、政策落实、项目推进、资金使用、易地搬迁、产业发展和定点帮扶、东西部扶贫协作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落实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季度重点抽查机制,实现全市所有贫困村全天候、不间断明察暗访监督全覆盖,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957件、处理2038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突出问题1475件、处理2909人。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有机结合,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631件,立案506人,处理751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审查起诉39人,深挖彻查胡波、万赟、余发鹏等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以及张自勇、袁忠文等涉黑涉恶团伙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探索强化基层监督,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专项调研,在全市总结推广威信县“村务全透明公开”、绥江县“阳光公开”监管平台、彝良县惠民资金(项目)大数据监管平台等经验,探索村务质询、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三员一体”监督机制等做法,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推动基层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开展鲁甸6.5级地震监督复盘推演,为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探索积累经验。

(六)健全制度机制,推动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

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建立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制定《昭通市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倒逼权力回归制度“笼子”。制定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设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精准刻绘领导干部“政治画像”。出台《昭通市特派纪检监察员管理办法》,向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市级重大投资项目特派纪检监察员6人。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制定“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和工作清单,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党委(党组)书记向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制度,实现届内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党政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全覆盖,推动形成知责明责、担责尽责、考责追责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262个,问责党组织53个、领导干部396人。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出国(境)、评先评优政治审查机制,树立旗帜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守好把准廉政意见回复关,回复110913人次,对796名干部作出暂缓提拔或不予提拔使用等建议。

(七)深化体制改革,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深化“三转”,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和纪检监察机构“三项改革”,主责主业进一步聚焦。市县组建监察委员会与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完成市县纪委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向全市146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向市级党和国家机关全覆盖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24个。出台新形势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意见,畅通进出口渠道,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市委在纪检监察系统提拔交流使用纪检监察干部75名、选拔44名干部进入纪检监察系统工作,干部队伍活力不断增强。坚持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双过硬,加大外出培训、办案实战、下派挂职、跟班学习、轮岗交流力度,建立落实“以考促学”制度,干部综合能力素质明显提升。秉承“学习创新、规范高效、文明和谐”理念,依托“党建+”“双融双创”“三风”行动等抓手和载体,开展“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补齐软硬件短板,巩固基层党建和模范机关创建成果,干部队伍凝聚力、向心力不断提升,市纪委市监委成功创建为全国文明单位。加强机关挂钩扶贫,坚持扶贫、扶智、扶志相结合,积极协调争取支持,帮助扶贫点解决了一批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和文化发展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挂钩贫困村如期实现脱贫出列。自觉接受最严格监督,选聘23名特约监察员、26名阳光监督员对纪委监委和纪检监察干部履责情况进行监督。强化自我监督,建立落实纪检监察干部从严从实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和约谈、外出报备、谈心谈话、述职述廉、日常考核等制度,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424件,查处54人次,坚决防止“灯下黑”。

五年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消除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仍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任务,作风建设还需持续强化、久久为功,净化政治生态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要呈现出“五个明显,五个仍然”特征。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但责任虚化落空现象仍然存在。少数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而不牢,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不同程度存在,有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会上一套、会后一套,以身试纪试法,自己沦为阶下囚,还带坏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导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层层削弱、层层落空。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力度明显增强,但腐败治理任务仍然艰巨。反映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依然居高不下,特别是基层镇村干部举报反映量大,腐败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传统腐败和新型腐败交织、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交织,贪腐行为更加隐蔽,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人员违纪违法占比依然较高,基层“微腐败”问题仍然突出,“不敢腐”的震慑效果还需持续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明显增强,但制度机制高质量执行仍然不力。“一把手”、教育医疗、政法系统等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的监督机制仍需健全完善,监督力度仍需持续加大。制度执行不严、上下一般粗、成为摆设的情形不在少数,“不能腐”的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党纪国法敬畏意识明显增强,但顶风违纪问题仍然时发。“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廉政教育形式较为单一、覆盖不够广泛,“不想腐”的思想自觉还未全面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力度明显增强,但“三不”机制之间的协同作战能力仍然较弱。“三不”机制之间相互包含、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整体性、协调性还需要加强,案发地区和单位的后续问题整改、制度完善、长效机制等正本清源的措施落实还不到位,案件“通篇文章”做得还不够细、不够实。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过去五年的工作体会

五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深切体会到,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不能放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没有休止符。我们始终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准确把握形势,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我们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变,保持政治定力,一以贯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持续纠治“四风”问题,毫不手软惩治腐败,努力构建和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探索强化基层监督,严厉查处基层“微腐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推动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我们始终坚持与时俱进,把握新时期新阶段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顺应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推动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深度融合,努力探索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方法和有效路径;我们始终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强化自我监督,努力锻造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上这些,是我们取得成绩的制胜法宝。

站在新时代,奋进新征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必须保持定力、久久为功,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抓好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与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相结合。百年历程和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是伟大光荣正确的党。党风廉政建设因党而生、为党服务。要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沿着正确方向发展。要巩固党的执政根基。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七个有之”问题保持高度警觉,坚决清除两面派、两面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抓好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坚持重监督与严查处相结合。监督和查处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两个重要手段,归根结底都是保证党的肌体健康,必须并举同用、综合施治。要把监督挺在前面。深刻认识监督“重在日常、贵在有恒”,牢固树立“抓早抓小、抓常抓长”的理念,推动各级党组织扛起主体责任,把严格监督体现在党的领导全过程、全面从严治党各方面,把日常监督与巡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起来,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结合起来,织密监督网格,增强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真正实现防患于未然。要严查问题不手软。保持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对消极腐败、失职渎职、违法犯罪等典型问题零容忍,坚决清除侵蚀党的肌体的病毒、污染政治生态的因子,重视案件查处背后反映出的深层次、根本性问题整改,持续修复净化政治生态,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

(三)抓好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坚持系统抓与抓系统相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各领域、各行业呈现不同特征。要坚持统筹兼顾,系统抓。以统筹兼顾思维谋划推进工作,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理念正风肃纪反腐,政治规矩、政治生态、政治文化一体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体压实,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既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又把风险排查、监管防控、廉政教育抓在日常、抓成常态,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坚持分门别类,抓系统。各部门、各系统要立足行业特点,紧盯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定期分析研判情况,加强日常教育监管,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切实扛牢落实“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蹲点调研、问卷调查、案件分析等方式,深入分析各部门、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呈现的新特点、新问题,精准评估政治生态状况,常态抓好日常监督,贴近强化派驻监督,重点开展巡察监督,推动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各部门、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走深走实。

(四)抓好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坚持“一把手”抓与抓“一把手”相结合。“一把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败的关键。要坚持“一把手”抓。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必须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渎职、抓不好是失职的理念,把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抓发展工作放在同等重要位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推动形成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格局。要坚持抓“一把手”。“一把手”被赋予重要权力,违纪违法最易产生催化和连锁反应,甚至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近年来威信县和彝良县两位县委书记严重违纪违法案,就是最典型的例子、最惨痛的教训。必须坚持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完善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健全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责述廉等制度,把“一把手”作为日常监督、巡视巡察、专项督察重点,监督“一把手”担当作为、廉洁自律。

(五)抓好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面对更为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和风险挑战、更为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更加需要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更加需要辩证把握严管和厚爱、激励和约束的关系。杜绝把严管与厚爱、激励和约束分割开来、对立起来,既不片面从严,一监督就问责,一问责就动纪;也不搞一味从宽、以惯代管,把溺爱当关爱,拿容错激励当“保护伞”。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从严从实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做到思想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让“严”成为广大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中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要注重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严格落实干部容错纠错机制,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严查诬告陷害行为,及时帮助澄清事实,让想干事、肯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有更好用武之地,最大限度激发担当作为、攻坚克难正能量,形成建功新时代、争创新业绩的良好氛围。

三、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我市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实现昭通高质量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于保障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建设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为实现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推动昭通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证。主要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做深做实政治监督,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加强政治理论武装。推动各级党组织始终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全面系统、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永葆初心、永担使命,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旗帜鲜明地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持续深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捍卫制度、落实决策、履行责任、行使权力开展政治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自行其是、各自为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讲团结、不顾大局,执行决定不坚决、不到位,甚至讲条件、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以正风肃纪反腐释放出的监督推力,确保政令畅通。

强化重点领域监督。准确把握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要求,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守安全发展底线等重大决策,围绕“三个定位”“四篇文章”“六大战略”等重要部署,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乡村振兴、“三农”问题、长江十年禁渔、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围绕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强化监督检查,督促执行到位,推动工作落实。

精心开展政治巡察。以实现届内全覆盖为目标,科学谋划五届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巡察任务、巡察内容,突出政治属性,关注重点领域,稳步有序开展政治巡察。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常规式、专项式、机动式、上下联动式巡察,为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保驾护航。推进巡察监督和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加强对巡察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实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提升腐败治理效能,构建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始终零容忍惩治腐败。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首先从政治上看,深刻把握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严厉惩处别有用心的“围猎者”。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持续惩治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和基层“小官巨贪”问题。持续开展“天网行动”,充分释放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强烈信号,保持防逃追逃追赃强劲势头。坚持“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违法的地方、单位和部门,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倒查相关人员责任。

提升审查调查质效。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法规,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合法并重,严格依纪依法履职尽责。加强同司法机关、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配合,促进执纪与执法贯通。严格执行案件主办人、主审人制度,加强案件质量监管评价机制建设,把握好审查调查的政治属性,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到纪法情理贯通融合。持续深入抓好留置场所安全监管工作,推动留置看护队伍建设管理规范化,扎实做好对象医疗保障,切实抓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涵养积极健康政治生态。深入分析研判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政治生态,健全完善政治生态评估系统,坚决查处搞政治攀附、团团伙伙、钻圈子、爬山头和虚假告发、制造谣言或舆论等行为,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健全以案促改工作机制,持续深化“一案一整治”,做好审查调查“通篇文章”,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书、专项检查、集中整治等措施,监督保障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注重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坚守正道,弘扬清风正气,成为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以优良党风促廉洁政风带朴实民风。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入推进“清廉昭通”建设,打造具有昭通特色的以“红”促“廉”、以“史”倡“廉”、以“文”养“廉”清廉文化,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廉政文化建设。建立健全纪法教育、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三位一体”宣传教育体系,发挥崇廉尚廉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开展廉洁家风微视频展示活动,引导领导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聚焦主责主业主动发声,讲好昭通纪检监察故事。用好用足案件资源活教材,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拍好昭通反腐专题片,制作针对性强、“代入感”深的忏悔录,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底线。

(三)坚持从严从实并重,毫不松懈纠治“四风”,营造积极向上干事创业环境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对公款吃喝、违规接待、餐饮浪费、违规使用公车、违规租借车辆和财务管理不规范、个人违规借贷问题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不断充盈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密切关注和研究“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对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深挖彻查,绝不放过。

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和为官不为、不敢担当、不愿负责、讨价还价、推绕滑拖等问题,坚决纠治只喊口号、不抓落实和口大气粗、颐指气使等问题,严肃查处不敬畏不在乎、空泛表态、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推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把对党负责和对人民群众负责统一起来,上下齐心、狠抓落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常态治理文山会海、检查考核过多过滥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坚持纠树并举,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内心深处清除错误思想、在实际行动上改进工作作风。

保护和激发干事创业积极性。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综合施治,通过督导教育、指导帮助、问责查处予以推动,有针对性解决不敢作为、不会作为、不愿作为等问题。注重抓早抓小,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治未病”上积极作为。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既用监督加压,又用信任加力,敢容错、真容错,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实现纪法情理贯通融合,鼓励干部主动作为、大胆创新。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果断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旗帜鲜明为敢担当的干部鼓劲撑腰。常态开展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回访教育,面对面开展政治关爱,教育引导受处分干部放下思想包袱、积极履职尽责。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升基层监督质效,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增强群众意识,践行群众路线,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严厉纠治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坚决清除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绊脚石”,严厉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当好群众利益“守护神”。

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乡村振兴重点村政策落实、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监督检查机制,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聚焦基层,推动市县巡察协同并进,一竿子插到底,持续巩固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安全感。

提升基层监督质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运用科技手段,大力推广惠民资金(项目)大数据监督、“阳光公开”监管平台等机制和载体,提高群众的机会公平、过程公平、选择公平待遇,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对村级监察信息员实行网格化管理,持续开展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监督关口再前移、监督“触角”再延伸,切实发挥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五)坚持在改革中深化,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坚持和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坚持“团结—批评—团结”方针,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强化重点对象重点领域监督。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探索实践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等监督方式,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监督,向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重点领域特派纪检监察员。加大选人用人监督力度,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干部选用廉政审查关。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行为坚决纠正、严肃问责、公开通报,提升制度执行力。

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落实。健全完善科学严密的责任落实、责任监督、责任考核体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协助开展下级“一把手”在上级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地生根。健全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把责任扛起来,合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严厉惩治涉企违纪违法问题,积极为企业发展“清淤排阻”。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规定。坚持权责透明,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司法和其他领域办事公开,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加大“放管服”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纠治窗口服务部门和具体办事人员不愿办事、不会办事、不主动办事等作风问题,坚决整治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推动提升营商服务质量和效率。深入剖析近年来市场主体、投融资等领域出现的典型案例,督促财政、银行、金融监管等部门执行政策不走样、落实责任不跑偏,防范金融风险,搞活市场流通,为促进昭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做实派驻监督,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把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结合起来,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构建多层次监督体系。

(六)坚持正人必先正己,全面加强自身建设,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在全面系统、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走在前、作表率,在带头树牢理想信念、明辨大局大势、坚定信心决心上走在前、作表率,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把讲政治、讲党性贯穿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专项巡察、追责问责、纠治“四风”等全过程各方面,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入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充实基层监督力量,提升监督工作效能。持续深化“三转”,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强化市纪委市监委对市属企事业单位纪委的领导,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督促市属企事业单位纪委书记认真履职尽责。开展垂直管理单位和部分以上级管理为主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探索干部双向交流和培训机制。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和指导,探索开展县级纪委副书记异地交流任职。强化县级纪委对乡镇纪委人事、业务监管权,建立健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选拔、培养、使用、管理长效机制,着力破解专人专职不专用问题,推动乡镇纪检监察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广泛开展干部德政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和文体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干部综合素养,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健全完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综合分析研判机制,细化纪检监察干部准入条件,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干部退出办法,优化干部队伍整体结构,实现优势互补,增强整体功能。落实“传帮带”制度,丰富干部培养渠道和锻炼方式,强化纪检监察业务学习,补齐学以致用短板,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增强履职能力和工作本领。

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紧扣“纪律部队”定位,着力提升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把加强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公正严明执纪执法、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从严防治“灯下黑”等结合起来,抓机关带系统、强指导促规范,使依规依纪依法成为纪检监察机关长期保持的一种习惯和良好传统。完善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动态监督机制,严格执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制度和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及责任追究等规定,坚决查处滥用职权、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违纪违法问题。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清除政治不纯、品行不端之人,坚决清除以案谋私、以权搞特殊、蜕化变质的“害群之马”,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市第五次党代会绘就宏伟蓝图,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神圣使命。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守担当、真抓实干,不负重托、锐意进取,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昭通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