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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增强警示教育带入感 用本地案例破“看客”心理

“你们看到‘清廉鲁甸’发布的消息了吗?通报了好几批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现在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确实是越来越严了。”

“是啊,通报上有好几个都是我认识的,以后我们都要注意规范自己的言行,要不然被通报太丢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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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鲁甸县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清廉鲁甸”连续发布了5期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的通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本地党员干部19人。点击量达1.6万余次,在全县引起了强烈反响,形成了强大震慑。

“我也关注了很多各级纪委监委的官方微信公众号,每天也会看到很多的典型案例通报,但是看外地的基本上是一扫而过,总觉得离自己很远,当看到我们本地的案例时,感受还是不一样,都是熟人,有震惊、有惋惜,但更多的还是自警和自省。”鲁甸县龙头山镇党委副书记如是说。

用好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近年来,鲁甸县纪委监委不断突出警示教育靶向作用,在加大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的同时,坚持标本兼治,将发生在本省、本市、本县的典型案例作为教材,提升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党员领导干部以最直观的方式接受最深刻的教育,不断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及拒腐防变能力,达到处理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目前,凡“提”必警示、凡“节”必警示、凡“典型”必警示已成为鲁甸县纪委监委开展警示教育的常态。该县纪委监委主要以本地查处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例为抓手,采取定期曝光、专题曝光相结合的方式,在干部提拔任用、节假日前后等时间节点,切实增强通报曝光频率,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同时,还通过召开群众会、院坝会、党员大会、廉政教育大会等形式,适时通报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件,形成震慑,切实增强全县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今年以来,共通报曝光本土典型案例共11起25人。

此外,还注重拓宽警示教育的载体和渠道,充分运用省市警示教育资源,及时督促全县领导干部通过电脑、电视、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集中收看《围猎:行贿者说》《清流毒——云南在行动》等警示教育专题片,从反面典型中汲取深刻教训,真正做到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案件从处分决定“一张纸”到警示教育“一堂课”、整改提升“一串事”的延展变化。

“用本土查处的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更直观具体,针对性和带入感更强,能切实破除党员干部‘看客’心理。”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县纪委监委目前正在组织汇编《党风廉政建设知识要点二》一书,广泛收录本市本县查处的典型案例,向县、乡、村三级党员领导干部发放。(铁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