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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常态化通报曝光 彰显纪律戒尺权威

“药某,中共党员,镇雄县自然资源局尖山乡自然资源所副所长,2021年6月11日0时18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日前,镇雄县纪委监委又通报曝光了5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在全县引起强烈反响。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镇雄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交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

“我们对公安机关在执法中查处的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车、赌博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常态化通报曝光。目前为止,已经通报了3期11人。”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

为扩大警示教育覆盖面,增强警示教育震慑力,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廉洁镇雄”“镇雄融媒”微信公众号和镇雄新闻网等媒体平台进行通报曝光,让身边事、身边人成为最好的“清醒剂”和教科书,为全县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敲响“警示钟”、架起“高压线”。

“严管才是厚爱,请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再开展一次覆盖全体党员、公职人员的警示教育,做到认识再提升、责任再明确、纪律再严明。”针对前期通报曝光后,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发布了工作提示。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明确对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严格实行“一案三查”,出现党员、公职人员违反社会治安管理问题被查处的,责令乡镇(街道)、单位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监委作出书面检查;连续发生两起及以上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函询并全县通报,责令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就函询情况进行深刻检讨;情节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艾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