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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信:用好通报曝光利器 形成强烈警示震慑效应

“2017年1月,黄某某用威信县农业局下拨的农业体系科技示范村建设书籍购置费和基层农业体系科级示范村建设培训费中的8800元,以差旅费方式发放给村两委干部。黄某某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17年10月,黄朝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依法罢免村委会主任职务。”近日,威信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在全县形成了强烈的警示震慑效应。

今年以来,威信县纪委县监委坚持将案件查办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用好用活通报曝光利器,强化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教育引导全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2020年以来,共通报曝光典型案例8批次15起25人。

威信县纪委县监委结合实际,聚焦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方面,加大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提高警示教育针对性。同时,利用上报昭通市纪委监委网站、“清廉威信”微信公众号、“扎西网”等媒体平台,及时将查处的典型案例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曝光,坚持点名道姓,不留情面,既“打板子”,又“下面子”,紧盯党员干部的“麻骨”和“七寸”,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着力构建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通过对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切实做到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发挥‘小通报’的‘大警示’作用,警醒其他党员干部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遵守党纪法规,不越底线、不触红线。”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范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