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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一)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镇雄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交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现将3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1. 朱登,中共党员,雨河镇龙井村党委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2021年4月5日21时59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2. 王伟,中共党员,雨河镇大坪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2021年4月5日22时22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3. 王顺初,中共党员,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雨河信用社职工,2021年4月5日21时13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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