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巡察工作

绥江县委第七轮巡察完成反馈工作

近日,根据县委统一部署,绥江县委第七轮巡察六个巡察组分别对县委办、县委编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投资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6家部门,以及板栗镇清水村和桂花村、南岸镇互助村和胜利村、新滩镇银厂村和石龙村6个村反馈了巡察意见,并就落实反馈意见,抓好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本轮巡察共发现并反馈问题138个,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有的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站位不高,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的决策部署有差距,履行部门核心职能不到位;二是党的建设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的情况,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有力;三是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履行“两个责任”有差距;四是制度建设空转,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五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不规范。

“推动问题整改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针对本轮巡察发现并反馈的问题,各巡察组共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110条,

要求各被巡察单位要坚持“严”的主基调,抓实问题整改到位,要切实将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将巡察反馈意见落细落实落到位,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要做到举一反三,既聚焦“当下改”又着眼“长久立”;深刻剖析存在问题根源,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做到以巡促改和以巡促建,杜绝文字整改、形式整改;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敷衍应付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各被巡察单位负责人纷纷表示要切实做到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强化措施抓整改、明确责任抓整改;认真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三张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对账销号,即知即改、真改实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李泽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