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县委第七轮巡察进驻全面完成
近日,绥江县十三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全面展开,6个巡察组已完成对6个村6家单位的进驻工作。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第七轮巡察工作任务主要有:一是围绕县委届期内完成全覆盖的目标任务,对县委办、县委编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投资服务中心4家部门开展常规巡察;二是结合中央第十二巡视组、省委第九巡视组和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问题情况,对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2家部门开展“回头看”专项巡察;三是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对板栗镇清水村和桂花村、南岸镇互助村和胜利村、新滩镇银厂村和石龙村6个村开展“巡村看镇”专项巡察,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聚焦目标任务,精准发现问题,抓实问题整改,紧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巩固脱贫成效、人居环境提升、意识形态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制落实情况等方面,盯住“关键少数”、找准关键环节,既着力“当下改”,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又着眼“长久立”,把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推动巡察工作做细做实。
根据安排,县委6个巡察组将在被巡察部门(村)开展1个月巡察。巡察期间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8:30-12:00,14:30-18:00。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开展工作。按照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谢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