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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关县委关于巡视整改的通报

2019年4月9日至6月9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大关县进行了专项巡视,并于7月1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针对“县委党的领导乏力,统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党委班子领导作用不够”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深入学习领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定政治站位,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县委班子带头,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读书班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万名党员进党校,对驻村工作队、村(社区)干部和小组长进行全员培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学深、悟透、弄懂。二是紧盯“关键少数”,压实主体责任。县委常委和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分别任乡镇第一书记,负责抓实一个乡镇工作;坚持县委常委带头,层层压实脱贫攻坚主责主业,采取“三个一”措施,即:每个单位一面承诺墙、每名干部职工一份承诺书、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公开承诺一句话,逐级立下军令状,逐人签下承诺书,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形成“上下贯通、责任到底、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三是加强领导、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确保2019年全县如期脱贫摘帽。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每月至少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1次,着力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二)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不够坚强有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县、乡、村脱贫攻坚项目规划建设,于2017年11月30日完成全县82个村(社区)村级扶贫实施方案的批复和报备工作。根据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求,对大关县已规划入库的项目进行了再次梳理,已经完成大关县项目库第二次报备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扶贫办的实地督查指导下,坚持动态管理,及时修改完善规划项目,严格项目审核、公告公示、项目批复等程序。二是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动态管理清零行动。印发《大关县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办法(试行)》,镇村建立一月一动态研判机制,对拟纳入、拟返贫、拟脱贫以及拟剔除的贫困对象进行分析研判,做到月月动态更新。截止2019年9月,经过县乡反复研判,确定拟新识别76户315人,返贫4户13人,拟整户剔除323户1479人,人口补录96人,整户补录1户3人,自然增加3016人,自然减少2470人,达到脱贫条件的3819户15705人。三是及时安排拨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财政在收到上级指标文件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行业部门按规定提出项目安排计划,在收到县扶贫领导组批复意见后2个工作日内下达资金预算和拨付资金。加大督促催办力度,定期对实施主体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和验收等工作进行检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避免资金滞留。

(三)关于“脱贫攻坚精准度不高,工作不够深入扎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户脱贫、村出列标准实施脱贫攻坚,到年底按照贫困退出标准逐一对照自查、报告、验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脱贫、贫困村(社区)出列,在扶贫信息系统标注,并认真开展贫困退出“回头看”,确保脱贫质量。目前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帮扶单位正全力以赴查缺补漏和整改各级反馈的问题,确保到2019年年底,53个村31800人的贫困退出任务如期完成。二是在综合施策精准方面下功夫。实行逐月对贫困户动态管理,认真分析研判贫困实况,定期更新动态管理台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漏评错退等问题逐步清零。三是切实抓好产业扶贫项目。已成立产业扶贫项目工作领导组和养殖业、种植业技术指导小组到点指导,针对存在问题向乡镇提出整改建议意见。四是提高就业培训针对性,全面推进就业扶贫工作。一方面,紧密结合群众培训意愿,有针对性的选择工种进行培训。另一方面,建立劳动力技能培训人员就业意向台账,合理安排参训群众就业,全力提高就业组织化和针对性。

(四)关于“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网络信息核对和村医岗位持证登记排查,盘活持证村医情况,合理调配医疗资源,加强持证村医管理。目前,全县89个村卫生室乡村医生274名(其中乡村执业医生265名,另有9名村医在线培训即将上岗),已达到村卫生室村医配置标准,目前建档立卡户自付费用导致家庭负担较重的有137人,对因病返贫4户13人,采取临时救助等措施予以保障。二开展全县安全饮水排查,对全县294户1200人纯水窖供水和3316户14711人采用管引、水窖联合供水情况,对水窖供水工程定期消毒,加强监测,确保水质达标。

(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的整改情况。

成立县委书记任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一岗双责”工作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代会报告重要内容,2019年县委已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5次,把意识形态工作同部门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针对“县委在抓党的建设方面履职尽责不够,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深入扎实”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党建工作抓而不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

2019年8月23日、9月24日,两次组织县委班子成员所在党组织的党务工作者开展“三会一课”、党费日、主题党日、政治生日、党员积分制等“五项制度”操作流程、注意事项等业务培训。9月2日,建立县委组织部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县处级党员领导所在党支部工作制度。目前,县委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组织活动,所在党支部已严格按照要求定期组织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党内活动,并长期坚持。派出5个督查调研组,督促各党(工)委开展自检自查,举一反三,对党员公开承诺存在问题进行现场整改。县委班子带头,于2019年9月20日召开专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市委巡察办和市纪委监委监督二室的指导下,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建9个督导组,督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严肃认真召开专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二)关于“少数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整改情况。

县委组织部对2018年1月14日填报的14名领导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逐一进行了认真核实。一是关于未如实报告经商办企业的问题。经核实,有2名干部在报告中没有填报其配偶和子女(均无固定职业)经商办企业情况,经函询,2名干部分别就其配偶和子女虽注册了个体工商户但实际并未开展任何经营活动等情况进行了说明。县委组织部到税务和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了查核,经查核,2名干部的配偶和子女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没有实体门面,没有税务登记相关记录,未开展任何经营活动,属于“空注册”,已对以上2名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关于房产信息有变更的问题。经县委组织部核实,14名领导干部不存在漏报、少报和瞒报房产信息的情况。三是关于未如实报告出国境的问题。经县委组织部核实,14名领导干部中2名干部有因私出国境记录,根据个人有关事项填报要求,有因私出国境情况的,填写上一年1月1日以来截至填报日的情况,14名领导干部均按要求如实进行了填报。

三、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县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县委带头扛实主体责任,县委书记同县委常委、县人大主任、县政府县长、县政协主席和各党委书记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分解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按照“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对从严治党的必尽之责列出清单,敦促各责任主体对单领责、签字背书、照单履责。二是完善机制,深化政治巡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的有关规定和讲话精神,创新实行“1+2”(即纪检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组)协作办案机制,将4个纪检监督检查室、1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4个巡察组整合成10个办案组,对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全面进行清理核实,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处置任务。三是抓好巡察队伍建设。对原巡察人才库中非党人士和已调离人员进行清理、调整,调整充实后巡察人才库人员共65名,全部为中共党员干部,巡察组长库人员共11名,全部为实职正科级党员干部。

(二)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畅通“信、访、网、电”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接收信访举报,严格执行实名举报受理分流和办结“双反馈”制度,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定期与案管室、纪检监察室、案审室等对账,强化跟踪督办,助推信访举报问题化解。二是推进“一案双查”,严肃问责追责。对悦乐镇太平村(应为大坪村)两任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两任副主任、两任党总支委员,已倒查追究主体责任,对悦乐镇党委、镇政府、镇纪委给予全县通报问责,对8名相关责任人给予书面诫勉问责、全县通报问责等处分,并对类似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让纪律带“电”、让制度长“牙”。三是强化执纪审查能力建设,采取送出去、请进来培训、轮岗锻炼、跟案学习等方式,已按程序借调5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县纪委开展专案办理,派出1名同志到市委巡察组轮岗锻炼,4名同志到市纪委接受《规则》《规定》培训,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履职能力。

(三)关于“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扶贫领域‘微腐败’‘蝇式腐败’问题依然突出”的整改情况。

一是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健全惩治预防机制,督促涉农部门、基层站所、村(社区)等,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细化责任清单,夯实工作措施,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二是在日常监督上探索创新、突破常规。县纪委监委建立副书记挂片、常委(委员)包乡镇联系制度,加大问题线索办理督促指导;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化监督首责落实,开展干部廉政教育和作风建设专题讲座10余次,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前端。三是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围绕政策落实不到位、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工作不深不细、弄虚作假、形式主义,作风粗暴、吃拿卡要、官僚主义等问题,不断加强警示教育和惩处力度。

(四)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屡禁不止,‘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巩固提升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聚焦违规公款购送节礼(重点是高档月饼、高档烟酒茶等)、违规公款宴请吃喝、违规公款旅游度假、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行为,组建15个工作组开展中秋、国庆明察暗访,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上下班纪律执行不严的16人予以批评教育;二是严肃财经纪律。县财政局开展全县分管财务负责人和财会人员业务培训,县审计局认真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使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职尽责、严肃财经纪律。三是县委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大办通〔2019〕44号),明确要求会议、文件、检查考核、考察培训减少三分之一,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已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0—3194093;电子邮箱yndgxwxcb@126.com。

  

     中共大关县委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