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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绥江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9月8日至10月23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绥江县开展了专项巡视。2018年12月4日,省委巡视组向绥江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四个意识’不强,县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重形式、轻实效”的整改情况

  全县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新思想武装头脑,出台了《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工作方案》,开展专题宣传共计139场,督促各级党员干部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不坚决”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市委“四个一”行动部署,从2018年10月至今新种竹6000亩,竹面积达43.6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9.14%,今年还将计划实施新种竹5000亩、低效林改造2.9万亩。严格落实“河长制”要求,扎实开展巡河、清理河道垃圾,规范处置垃圾废水。

  二是从严执行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成立了个人借款清理整治工作领导组,全面推动结算清理,启动了公务卡结算与国库集中支付衔接工作,修订完善了《绥江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三)关于“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结合县情谋划发展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一是县委切实加强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坚持“月分析、季调度、年总结”制度,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串佛高速有序推进,国道213线改扩建、港区公路、县城供水工程进入扫尾阶段,易迁兆佳坝安置点完成投资6.7亿元,6个乡村旅游点已具雏形,南岸6万头仔猪场、会仪千头肉养殖场落地建设,在培植财源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是结合县情,创新思路、谋划发展,制定出台了《绥江县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绥江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及《绥江县开展“百村示范、万村整治”行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方案》等引领发展的一系列文件,加快推进园区总体规划修编,规范悦江郡项目建设,启动建设殡仪馆。

  三是印发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市委“133”工作思路不断提高新时代全县信访工作水平的方案》,建立了一岗双责、一案双查、通报提示“三项制度”,推行清单管理、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等“七项措施”,计划用两年时间,实现全县信访工作水平有新的提升。

  (四)关于“政治站位不高,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力,政策宣传不到位,落实有偏差”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县、镇、村三级4000余名干部进行了脱贫攻坚政策培训,并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全面开展了2轮“321”专项行动,开好党员会、代表会和群众会“三个会”,抓好诚信感恩教育和脱贫光荣教育“两教育”,开展村庄环境和家居卫生集中整治“一整治”行动,完成脱贫攻坚1部专题汇报片、1部人文纪实片、1本扶贫故事集,全力营造决战脱贫、决胜小康氛围浓厚。

  二是严格落实脱贫攻坚政策,围绕脱贫刚需实施项目,全县项目库共规划项目12大类36个子项目117个细项,三年总规划投资38.13亿元,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渠道,提高技能扶贫实效,与云南建投技工学院合作,对易迁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调整易迁户缴款政策,1人户每户仅收缴房款5000元。

  三是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全面实施了“决战五十日、会战一百天”行动,实行日报告、周调度制度,县级领导、部门主要领导、乡镇书记、镇长每天报告工作日程,从严压实县、镇、村、片区、小组“五级责任”。

  四是精准识别贫困对象,2018年动态管理时,全面核查农户人口、收入、住房等信息,多次比对有关信息,确保信息精准、对象精准。

  五是规范扶贫档案资料,组织了120名精干力量对34个村(社区)的村档案、11399户贫困户的户档案、明白卡进行了全面核查,做到了部门与部门、部门与乡镇、部门与系统、系统与纸质档“四同步、四统一”。组建了扶贫大数据中心,抽调了专人对国办系统数据进行比对和清洗。

  六是出台了《涉农资金整合实施细则》,紧扣住房、水、电、路、文化、卫生等民生重点规划布局项目和科学安排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精准高效。加强统筹协调,印发了《绥江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规范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并加强督查。

  七是精准使用扶贫资金,加快项目推进和资金支出,截至2018年11月底,2017年及以前项目与资金已全部清零;2018年底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已达到92%。2018年11月已将板栗镇110万元专项扶贫资金收回,并进行了重新安排。

  八是提升产业组织化程度,贫困户实现户均有2亩以上种植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412家,完善了利益联结机制,科学分析论证项目,组建了2个专家工作站,在引种栽种、提质增效等方面提供科技支撑。

  九是加强易迁建设资金筹措力度,2016户易迁户全部搬迁入住,完成了上级下达的1423户农村危房改造,实施了非四类对象拆除重建和修缮加固558户、人居环境提升3057户。

  (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严不实、责任缺失”的整改情况。

  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县委抓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印发了《省委第九巡视组专项巡视绥江意识形态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每季度开展1次专项检查。加强阵地管理,结合机构改革,成立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强化综合服务平台运行管理,确保平台高效运行。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 的问题   

  (一)关于“党建工作薄弱、基层组织弱化”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2019年1月16日我县召开了县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将省委巡视整改、市委巡察整改及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结合起来,县委常委带头把自己摆进去,剖析问题深刻,相互批评开诚布公、坦诚相见、辣味十足,会后制定了整改方案,有力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加强基层党建,完善了县委书记、党(工)委书记、支部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开展了党建综合督查,完成11个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改达标,深入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印发了《关于规范各级各部门工作会议记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办公室工作的通知》,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问责9人。

  三是健全非公企业党组织,印发了《关于加大“两新”组织党建指导员选派力度的通知》,选派19名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64家没有党组织的企业已分别联合建立党组织。

  (二)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严肃,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严格落实了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制度和“凡提四必”要求,确保干部选拔工作更加规范严谨。结合机构改革,消化整改职数配备干部。完成了公务员经商办企自查整改工作,并加强了领导干部兼职管理。

  (三)关于“干部党性观念淡漠,宗旨意识退化”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干部政治担当,在全县各级干部中开展为期一年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从业专题教育,严肃查处了干部职工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1件3人。

  二是深化脱贫攻坚作风建设,2018年扶贫领域党政纪政务处分4人、问责11人。整合督查督办力量,抽调27人组建了督查考评工作组,共开展督查87次,形成督查专报20期。

  三、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

  (一)关于“县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弱化”的整改情况。

  从严落实“一岗双责”,从严从实开展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对2017年检查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3家单位进行挂牌督办,全部通过复核验收。

  (二)关于“纪委监委监督执纪问责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再次对纪检监察机关参与县委、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一次彻底清理,将纪委监委扶贫挂钩任务调减到60户。

  二是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全市专业能力提升培训,健全完善了信息互通共享、线索移送反馈等工作机制,提升了办案能力水平,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2014年1月以来信访举报案件进行清理排查、审核研判、调查核实。

  三是坚持问题线索集中处置排查制度,每月召开2次县纪委书记专题会,严格落实“五账”工作法,对问题线索做到定期清理核对、全程跟踪问效。

  四是对2018年以来的执纪审查案件进行了质量评查,强化了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运用。

  五是全面规范乡镇纪检干部分管从事工作,对2个没有自办案件的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

  (三)关于“落实巡察工作决策不坚决”的整改情况。

  一是将县委巡察办作为县委9个工作机构之一,纳入机构限额管理,巡察办配备了主任1名、副主任1人、工作人员1名,每个巡察组调整充实3个固定成员,3月底前与全县机构改革同步落实。

  二是修改完善巡察规划,印发了《绥江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9-2021年)》,建立常态巡察队伍,制定并印发了《县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8项制度,严格执行巡察工作“三个汇报”机制,印发了《十三届绥江县委巡察整改督查工作方案》,并开展督查,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四)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整改情况。

  一是着力改进文风会风,严格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从严控制、精简办文办会,保障文件会议质量,确保2019年精简三分之一以上。截至2月底,以县委、县委办名义发文14份,同比下降33 %。

  二是坚决纠正“四风”,厉行勤俭节约,制定出台了《绥江县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绥江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压缩了5%。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70—7624655;邮政信箱:绥江县中城镇县府街5号县委巡察办,邮政编码657700;电子邮箱:sj_xcb@163.com。


 

中共绥江县委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