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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二巡察组向老店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27日至5月27日,四届市委开展第七轮“巡乡带村看县”专项巡察,市委第二巡察组对老店镇18个村进行了巡察。7月1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老店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

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央、省委、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准确把握“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聚焦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三大领域,深入查找镇党委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脱贫攻坚决策情况,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镇纪委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情况,各类监督检查发现脱贫攻坚过程中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扶贫领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脱贫攻坚挂钩帮扶情况以及是否存涉黑腐败、黑恶势力和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民生领域政策落实方面等问题。通过镇村的问题以下看上、由点及面发现县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为市委提供决策参考。市委巡察组通过实地走访,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巡察组指出,老店镇党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脱贫攻坚论述,按照市委“133”脱贫攻坚思路,团结带领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571”标准,明确镇、村两级主体责任,全镇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产业雏形基本形成,群众认同感幸福度逐步提升,开展黑恶势力排查,全镇治理有序推进。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政治站位不高,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论述和落实市委“133”工作思路不够到位。镇党委政府不能自觉地把脱贫攻坚责任担起来、扛起来,党建工作成摆设,“双推进”成空谈,精准脱贫改善干群关系效果差,干群矛盾突出。二是政治意识不强,脱贫攻坚政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第一书记责任未压实,多年来群众反映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党委政府落实脱贫攻坚项目不够有力。三是政治能力弱,落实市委脱贫攻坚“四篇文章”存在差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产业优势未得到充分发挥,易地搬迁工作有差距,组织劳动力转移缺乏担当,对市委杨书记“人居环境大提升,助推脱贫攻坚”要求重视不够。四是扶贫资金效益发挥不够好。项目资金滞留数额较大,资金支付不规范,补助拨付未一视同仁。五是扶贫领域微腐败现象突出。镇纪委“三转”不到位,履职不力,案件卷宗管理混乱,扶贫项目跟踪不到位,验收把关不严,村干部采用张冠李戴套取扶贫项目资金,吃拿卡要刁难群众,利用脱贫攻坚攫取个人利益,家族势力长期任职村委干部,优亲厚友。六是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空、虚”。镇党委政府放弃阵地,脱贫攻坚“主心骨”作用未体现,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验不足,驻村干部“桥梁”作用发挥不明显,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建历史欠账大,驻村干部不善为、不能为、不会为。七是扫黑除恶政治站位不高,责任落实不到位,线索摸排工作质量不高。

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提出了五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镇党委政府要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清脱贫攻坚短板,强化政治担当,及时研究问题,切实化解矛盾,认真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提升镇纪检干部的政策水平和执纪监督能力,充分发挥基层纪委监督“前哨”作用,加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查办力度,查处一批,教育一片,警示一片,树立党委政府权威,切实改善党群干群关系。二是加强分类指导,确保工作精准。进一步提高建档立卡对象识别精准、基本信息精准、帮扶措施精准、资金落实精准,确保市委“四篇文章”要求落实到位。深入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工作基础差、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的村(社区)要给予更多政策及力量支持。三是夯实项目监管,用好扶贫资金。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对实施项目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重点解决交通、水利、农危改、易迁等扶贫项目质量不佳、推进滞后的问题,确保每一笔扶贫资金都用在刀刃上。四是坚持党建统领,推进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促进干部担当作为,提升群众认同感、幸福感。五是精准发力,背水一战。以巡察为契机,从整改问题入手,强化组织领导、狠抓作风转变、严格监督考核,做到“务实、扎实、真实”,扶贫就是扶作风,脱贫攻坚就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扭转扶贫工作被动局面,如期实现脱贫摘帽。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负责人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老店镇党委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上来,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深化对巡察工作的认识,深化对反馈意见的认识,深化对整改落实的认识,增强整改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老店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对反馈的全部问题要一体整改。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带头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该谁整改的就由谁整改,该谁负责的就由谁负责,决不能把层层传导压力变成层层推卸责任。二是老店镇党委要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以巡察发现的问题为依据制定问题清单,以问题和巡察意见建议为依据制定任务清单,以问题和任务为依据制定责任清单,确保整改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三是老店镇党委要在通报之日起三个月内,报送镇党委整改情况。同时,将整改情况在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监督。市委巡察办和市委巡察组将适时组织开展对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敷衍整改、不担当不负责、整改不到位的,将抓住典型严肃问责。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周弢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老店镇党委要深入认真学习领会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确保通过扎实、有效的整改,真真正正地让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二是要扛稳抓实工作责任,凝聚镇村(社区)干部抓整改工作合力。老店镇党委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抓好统筹工作,把整改工作同全年脱贫目标任务的完成,同产业发展、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把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位分管领导,压实到各中心站所、村(社)区干部,做到事事有人抓、每样工作都有人落实。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抓好整改宣传引导工作,引导动员镇村(社区)干部一起行动,共同推进整改工作落实。要以顽强的纪律作风推进整改,紧盯存在问题,不整改完毕,决不收兵。镇纪委要认真对照存在的问题,坚持刀刃向内、勇于自我革命、坚决革除弊端,进行深入严肃的整改。要以整改工作为切入点,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建设;要深入认真学习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及其实施细则等纪律法规,提升业务工作能力,增强程序意识;要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完成市委巡察组转办、交办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要突出工作重点,紧紧盯住扶贫领域贪污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坚决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是紧抓整改工作契机,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把思想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挖根源、触及灵魂,认真查找在学习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政策方针方面、履行脱贫攻坚责任方面的问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要摒弃整改工作就是写材料、上报材料的片面认识,必须要见人见事见思想。要坚持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要将锤炼党员干部纪律作风贯穿其中,改出党员、干部、群众都能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成效。要形成管用实用的制度措施,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持续深入推进。要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加强综合分析,推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建立完善一批管用实用的制度措施,使巡察整改工作管长远见实效。

老店镇党委书记表示,完全接受市委巡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市委巡察组的指导表示感谢,接下来党委、政府一定会高度重视,深刻领会。一是提高站位,严肃认真对待,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严谨的工作态度、十足的工作干劲完成好各项工作。二是细化措施,全力整改落实。镇党委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和整改目标,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是凝心聚力,推进各项工作。坚持以整改落实、促进工作作为切入点,自觉把把巡察反馈问题与当前脱贫攻坚工作、扫黑除恶等工作结合起来,认真查找工作不足。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政治责任来落实,层层传递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从严从实抓紧抓好巡察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