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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党委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9日至12月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2年1月1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市司法局党委牢牢把握政治巡察要求,坚决将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全面对照反馈意见,细化任务压实责任明确要求,确保反馈问题和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推动各项整改任务取得扎实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市司法局党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会议,第一时间将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进行全面学习传达,切实做到高度重视、态度端正、行动坚决,聚力推动整改落实;局党委组织召开市委第二巡察组专题民主生活会,紧盯反馈问题,深挖根源,反思工作的差距、短板,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细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市司法局党委全面领导整改落实工作,及时成立市司法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对照整改任务,强力抓好整改落实,迅速形成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细化工作举措抓整改。市司法局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制定《市司法局党委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条细化反馈意见中的问题,制定80条整改措施,逐项分解整改任务,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截至目前,反馈的问题已全部整改。

(四)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市司法局党委认真落实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坚持每10天专题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综合分析研究阶段性难点与重点;建立巡察整改周报告制度,督促局机关科室、市强戒所每周上报整改情况,全面掌握整改进度;坚持对标对表,对每个巡察反馈的问题跟踪推进,建立整改销号台账,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巡察整改以来,清理规范制度11件,有效提升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委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会议“第一议题”,自巡察以来,市司法局党委及市强戒所党委共召开党委会18次,全部认真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提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会前认真准备、会上采取集中学习、主题发言、交流研讨等方式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修改完善全市司法行政“十四五”规划并印发施行。二是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以“干部作风大提升、营商环境大提升”两个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窗口服务,提升服务形象;下属单位全面整改群众反映问题及处理拖欠工程款历史遗留问题。三是积极践行“枫桥经验”,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制定《昭通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奖补办法》,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设立进驻式、联合式和流动式人民调解室,联动开展纠纷排查化解,出台了《昭通市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昭通市诉前委派调解工作细则》;进一步整合基层法律服务力量,积极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有效解决基层法律服务覆盖不全面问题;稳妥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加快推进市强戒所迁建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2. 关于推进重点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一是坚持每月召开法治昭通平安昭通建设推进会(调度会);统筹安排专兼职工作人员,增强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力量;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指导督促普法责任部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好“送法进企业”活动,助力法治营商环境构建;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昭通建设规划(2021—2025年)》《昭通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昭通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2年,市司法局被省政府表彰为“法治政府建设先进集体”。二是认真落实《昭通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配齐配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建立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制定下发《昭通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认真落实“一线工作法”,强化行政复议工作指导,规范复议流程;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会,对851名行政执法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继续订购“法信”法规平台,方便行政机关查询法律法规;严格把握行政复议“审查关”“审理关”及“审结关”,对近2年来的复议档案进行专门清理,同步录入全国行政复议办案平台。三是在年度检查考核中,严格审查律师协会班子成员和其他执业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情况;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违法违纪行为实行行业处分和行政处罚“双处理”“双通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培训,督促律师依法依规诚信执业。四是健全机制,下发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完善了“双随机、一通报”制度,全覆盖开展大排查大整治,防止脱管漏管发生;落实措施,督促县市区严格落实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每日一排查一见面一报告制度。

(二)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有差距”方面

1. 关于党建虚化弱化的问题。切实履行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强化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和重要人事调整、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事项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要求、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预审制度。

2. 关于落实基层党建“五项制度”打折扣的问题。一是健全完善落实推动机制。结合全市作风大提升专项行动,着力整治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过组织生活不积极、不自觉、不认真,求真务实不力、真抓实干不到位的问题,建立经常性督促指导机制,把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压实给班子成员,传导给下一级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联系点工作要求,局党委班子成员分别挂联党支部,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领域的基层党建工作,每年指导、调研基层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指导挂联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对存在问题的支部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召开组织生活会进行了专题整改;加强对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通过“万名党员进党校”、党务工作者示范培训班等方式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对党务工作者进行全员培训,推动实现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全覆盖;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知识培训。二是把好党员入口关。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规定,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对发展党员存在问题的党支部,组织学习发展党员5个环节25个步骤的党建业务知识;开展发展党员专项整治工作,已将发展党员专项整治工作列入2022年党建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对历年来发展党员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三是持续抓好律师行业党委党建业务培训工作,实现律师行业党委及所属党支部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全覆盖;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严惩违法违纪行为,对律师违规执业行为进行行业处分9件,行政处罚1件;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教育引导全市律师规范执业行为。

3. 关于选人用人存在偏差的问题。一是主动对接,查缺补漏,加强政工干部的业务能力培训,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二是充分用好职务与职级并行双轨激励机制,有序推进职级晋升,全面落实“从优待警”,提升队伍干事创业激情。三是建立轮岗交流机制,加强人才梯次配置;加大年轻干部选拔使用力度,通过挂职锻炼、基层历练等方式加强后备干部储备;抓好干部协管工作,印发实施《昭通市司法局班子成员包片制度》,加强与县(市、区)党委的沟通联系。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抓得不牢,责任层层递减”方面

1. 关于问题整改“虎头蛇尾”的问题。一是扛牢责任抓实问题整改。局党委书记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提醒班子成员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昭通市司法局办文办会办事制度》,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接待管理制度》等制度,对办文办会、经费支出、公务接待等作出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对家属区住户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核实,对水费收取进行重新核定;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整治,已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党建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梳理排查近3年来发展党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二是制定了《昭通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与综合监督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沟通会商制度(试行)》《昭通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综合监督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昭通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关于重大情况报告、材料报送的制度》,建立纪检联络员制度等工作制度,及时向纪检监察组报送巡察反馈问题、审计反馈问题以及其他有关党风廉政方面的问题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坚持月评价、季测评、年度考核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结合“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

2.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缺乏“钉钉子”精神的问题。一是全面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局党委再次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不少于2次;党委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对机关和下属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全面清理排查,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对社区矫正、律师管理、公共法律服务等科室的廉政风险点,再次研判分析、梳理排查并严格落实。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干部作风大提升专项行动,成立了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坚持常态化学习;加强干部管理监督;综合利用制度约束、监督检查、教育引导、考核评价等手段,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警容风纪,修订完善《昭通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等制度,加强警察职工教育管理。三是健全公务用车相关管理办法和制度,加大管理力度;严格执行物资管理制度,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落实责任到人;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制定《昭通市司法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明确采购的总体要求及采购过程中应遵行的相关程序。

3. 关于整治“四风”不力的问题。调整充实办公室人员力量,按照工作需要,已抽调人员充实到办公室工作;抓实办文办会,制定《昭通市司法局公文处理制度》;理顺依法治市办的职能职责,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市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作用,开展好法治建设工作。

三、下步打算

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市委第二巡察组的指导下,巡察发现的各项问题已全部整改,下步,将坚持长效长治,全面推进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压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高标准高起点的要求,对标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以更严的标准、更大的力度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二)精准施策,强化整改落实。加强风险分析研判,深化排查梳理,做到精准施策,加大协调联动,强化整改落实,把巡察整改的成效切实转化为做好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的动力。

(三)健全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对已经完成整改的,继续巩固成果、加强检查核查,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尤其从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持续用力,务求实效;对整改过程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及时固化,建章立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切实发挥制度效力,努力在治标上下功夫、在治本上见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0—2159430,地址:昭阳区迎丰路61号;电子邮箱:ynztsf@126.com。


中共昭通市司法局委员会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