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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澄清正名解心结 组织关爱传温度

“经查,反映陈某利用职务之便私吞补助等问题失实,现为其澄清……”

日前,鲁甸县纪委监委在茨院乡召开失实检举控告澄清会,就田合村主任陈某被举报问题的调查结果进行通报,并予以澄清正名。

“说实话,干工作再苦都不怕,就怕蒙受‘不白之冤’。在被县纪委监委调查期间,村民对这件事指指点点,我心理压力很大。澄清后,我的‘包袱’总算放下了。”澄清正名后,陈某腰板挺直了,干事担当的精气神更足了。

近年来,鲁甸县纪委监委将澄清正名纳入信访举报办理工作流程,对不实信访举报澄清原则、澄清范围、澄清程序等具体内容做出详细规定,对符合规定情形的不实举报采取面对面、召开会议等形式,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开展澄清正名、消除影响,着力营造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树立敢于作为、勇于担当的鲜明导向。

“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制度既是‘稳定器’,也是‘减压器’,是坚持严管与厚爱、激励与约束并重的重要举措。只有将制度落到实处,才能让干部干得放心、干得安心、干得舒心。”鲁甸县纪委监委信访室相关负责人说道。

今年以来,鲁甸县纪委监委共召开失实检举控告澄清会4次,及时为4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切实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取得了较好的政治、纪法和社会效果。

“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最大限度消除负面影响和干部思想顾虑,以实际行动让他们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保护,既维护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形象,又让群众更放心。”鲁甸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从完善制度机制着手,加快推动澄清正名工作更加深入、规范、有效开展,进一步净化信访举报环境。(舒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