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歼灭基层“微腐败” 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

“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量大面广,易发多发,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坚决扫除“微腐败”,请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了解反腐败斗争,让群众满意成为反腐败斗争成效的衡量标准,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

提升“村级阳光三务“促公开见公正。 全面推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做到应晒尽晒,确保公开内容全面,数据准确,信息及时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邀请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必须紧紧抓住基层党组织建设这个关键环节,使广大基层干部增强宗旨意识,牢记为民务实清廉,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坚强战斗堡垒,让基层用权公私分明,做事公平公正,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确实推动“村级三务”公开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强化好村级财务审计,落实好集体议事制度,这是赢得群众信任支持的有效途径。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顺应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忧所盼,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

整治“一线小微腐败”促成效见真章。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 基层一线是反腐败工作的“关键阵地”,联合相关部门,组建工作小组深入一线,了解真实情况,找准问题原因,解开问题症结才能化解群众心结。坚持提高整治工作针对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疫情防控中漠视群众利益、窗口作风和腐败、民生热线成摆设、民生工程建而不用、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背后的腐败、责任、作风问题,盯住不放,严肃查处;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一卡统”,构建“利益保障卡”“明白卡”“便捷卡”“监督卡”体系,推动强化监督,堵塞漏洞。坚持力量下沉在一线、任务分解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矛盾化解在一线、成效效果体现在一线、涉及群众利益的信访问题、反应强烈问题、高度关注问题、通过一线解决到位。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落实情况、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等的监督检查,有力有效督促纠正思路不清、谋划不够的“不会干”问题,通过一线监督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

健全“基层监管机制”促监督见规范。全面从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要岗位入手,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对用小微权力行为进行梳理,建立基层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使基层干部权力不越权、不错位、不缺位。扎紧制度笼子,健全完善村级集体“三资”监管、工程建设项目运行、民主监督等体制机制,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规范基层党员干部的用权行为,消除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的制度诱因。在健全完善制度的同时,要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性。纪检监察机关南强化权为民所用的权力观,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做好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好信访举报“晴雨表”作用,通过信访个案查找共性问题,研究解决措施,让“群众的问题清单”变成“群众的满意清单”。     

盐津县纪委监委切实纠治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主动下移工作重心,主动深入群众,面对面倾听呼声,实打实答疑解难,心连心为民服务,做到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坚持不断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