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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清单式”监督推进“清廉云南” 县域版块建设

“这个清单很实用,明确了监督的重点,详细列出了检查的内容,我们现在对照监督清单开展工作,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在提升工作效率的同时更便于查缺补漏,让大家的工作干劲更足了!”谈及“清单式”监督的好处,鲁甸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说道。

今年以来,鲁甸县纪委监委聚焦监督首责,精准把握政治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针对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力度不强、深度不够、成效不明显等问题,通过列出监督清单,明确监督重点、监督方式,以“清单式”监督推动破解“不会监督”的难题,着力提升监督质效。

鲁甸县纪委监委根据各阶段性工作重点任务,明确了“清单式”监督的11项173条重点内容,紧紧围绕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干部作风大整顿、“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及生态环境治理等问题整改重点工作。并且,针对当前工作中的短板和弱项,逐条列出清单,逐项梳理归纳工作要点和要求,形成“监督清单”、照单履责、报送“报告单”的监督工作模式,确保监督任务不漏项、不重项,监督更加精准有力。

“自‘清廉云南’建设开展以来,鲁甸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行动各项部署要求,把‘清’和‘廉’的要求贯穿到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着力打造‘清廉云南’建设行动的‘县域版’。”鲁甸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展“清单式”的监督检查也是鲁甸县纪委监委实施“清廉云南 鲁甸版块”建设行动的一项具体举措。

为保证“清单化”监督落地见效,鲁甸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加强分析研判,从监督内容、责任单位、监督方式、监督范围、监督依据及监督时限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同时,全面把准“监督的再监督”工作定位,注重从具体业务工作监督中发现问题,及时运用现场督办、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确保监督内容有销号,监督问题有整改,切实深化标本兼治。自开展清廉云南建设行动以来,鲁甸县纪委监委共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4次,发现问题59个。其中,整改类问题5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移送问题线索6个。

此外,鲁甸县纪委监委还将本项监督工作总体情况纳入日常评优考核标准,对开展监督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进行督导约谈;对在监督工作中履责不力、监督乏力的,从严追究监督责任。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清单式’监督,不断加强对作风建设和营商环境领域的监督,确保监督力度不减、温度不降,落到实处、全面覆盖,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把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最基层、落实到最基层。”鲁甸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舒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