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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昭通市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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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昭通市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昭通市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昭通市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国共产党昭通市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以及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委工作部门、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以及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我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纪委、派出监察室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纪委监委和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盐津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内设机构14个,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派驻县直部门纪检监察室16个;县委巡察办,县委第一至第四巡察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开局之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更是推动盐津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的安排部署要求上来,始终把“严”的主基调贯穿于全面管党治党的全过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十四五”开好局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1、强化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

牢牢把握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对各级各部门履行职责使命情况的监督,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对各级党组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的监督。做到党章党规党纪管到哪里,有力有效的监督就覆盖到哪里;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到哪里,有力有效的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批示到哪里,有力有效的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中央第十巡视组巡视云南移交信访举报件办理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严把时间节点,督促涉及办理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确保高质量办结移交盐津信访检举举报问题。

着力强化重点领域监督今年上半年,县乡两级党委、纪委陆续换届,要认真汲取少数地方破坏选举、拉票贿选等典型案件教训,严肃换届纪律,把正风肃纪贯穿代表(委员)提名、人选推荐、组织考察、大会选举等全过程,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搞非组织活动、说情打招呼等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统筹抓好疫情防控、脱贫成效巩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等工作落实情况监督,进一步提升政治监督效果。

着力查找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上的政治偏差。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守安全发展底线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对推进“十四五”规划前进方向是否正确、机制制度是否健全、工作抓手是否有力、工作成效是否明显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破除贯彻“十四五”规划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在落实“十四五”规划上做选择、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以高质量的监督保障“十四五”规划落地落实。

2、持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强化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充分发挥“1+1+1”联动机制作用,健全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监督、派驻监督和审计监督、行政监督协作联动机制,压实农业农村、财政、发改等扶贫主责部门监管责任,督促做好脱贫攻坚后续工作、巩固提升脱贫质量,保障“三农”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严肃查处落实“四个不摘”和乡村振兴政策中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以纪念脱贫攻坚成果为名铺张浪费、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行为。

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监督检查试点开展集体“三资”提级监督严肃查处基层“三资”管理领域腐败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肃查处办事效率低下、“小鬼难缠”“肠梗阻”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

3、推动各类监督融合贯通,充分发挥监督治理效能

 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严格依据党章党规和宪法监察法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监督,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预防针”,及时“咬耳扯袖”,严防小毛病发展成大问题。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党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制度,探索实践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级党委书记谈话等监督方式,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

发挥派驻监督作用。巩固派驻全覆盖改革成果,强化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日常监督。积极配合巡察、审计监督和专项检查,抓好问题线索处置,增强监督的精准度、时效性。派驻机构要找准职责定位,对纪委监委机关负责,及时报告廉情,认真负责调查处置问题线索,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县纪委监委要定期约谈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派驻纪检组组长,督促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持续开展巡察监督认真抓好巡察机构干部队伍建设,确保提高巡察质量。以乡镇、县部门单位为重点,延伸到村(社区)和基层站所,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及时启动十三届县委第九轮巡察工作,实现本届县委巡察全覆盖,科学谋划下一届县委巡察工作。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抓好十三届县委任期以来中央、省、市、县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敷衍塞责、甚至边改边犯的,要抓住重点和典型,严肃问责,做实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

构建多层次监督体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监督挺在前面,统筹用好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股监督力量;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的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统筹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的权威性、巡察重点监督的针对性、派驻日常监督的基础性优势更好发挥信访检举举报平台作用,建立信访问题联合查办机制,健全和拓宽群众监督渠道。结合“4+2”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平台建设,开展村级公开专项监督。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监督,向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派出监察专员,确保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让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让群众知道监督、参与监督。

4、坚持“三不”一体推进,不断深化标本兼治

保持高压反腐态势。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把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精准发现、精准惩处、精准施治,坚决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聚焦“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持续加大对权力集中、资源富集、攸关民生的部门、行业和领域反腐败力度。

严把案件质量关。严格执行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规定,落实1+1+1工作机制,加强对案件质量的监管评价,通过精准研判问题线索、及时客观全面收集证据、准确运用相关条款、严格遵守相关办案规程,全面提升案件质量。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办案安全责任制,切实将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安全保障到人,不疏漏任何一个细节、不缺失任何一个环节、不心存任何一点侥幸,以“零容忍”态度消除隐患,以“零事故”标准确保办案安全。

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认真落实“一案一整治”实施办法,督促案发单位根据案件教训和反映出来的问题,以查促教、以查促改、以查促建,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补齐短板。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书、专项检查、集中整治等措施,推动各单位健全相关监督管理制度。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了就查,查了就曝光,用身边的事教育、警示身边的人,推动以案说纪说法。

5、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全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持之以恒纠“四风”。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委、县委实施办法,紧紧盯住“四风”问题新动向,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不断充盈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对公款吃喝、违规接待、餐饮浪费、违规使用公车、违规租借车辆和财务管理不规范、个人违规借贷问题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督促权力规范运行。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表现,特别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不间断督查、常态化问责、高频次曝光,督促各级干部担当尽责、担当负责。严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集中力量打好突击战、歼灭战,让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者付出代价,不抓不管、敷衍应付者受到惩处。

坚决肃清流毒影响。深刻认识到白恩培、秦光荣、仇和等流毒影响的深层根源,汲取罗代逊、王存能案件深刻教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针对性、时效性,扎实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警示教育,以案为鉴、扶正怯邪、正本清源,努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清风盐津”。

涵养积极健康的政治文化。督促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把培育良好的政治文化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带头加强党性修养、坚守政治原则,带头恪守政治规矩、弘扬清风气正,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的人,推动政治文化建设责任层层传导、层层压实。以“吾日三省吾身”的自觉以自身良好的政治修为引领和熏陶周围干部群众,共同培育良好政治文化,涵养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

加强对担当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该纠错的及时纠错、能容错的坚决容错积极主动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正名对诬告陷害者进行严肃查处,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旗帜鲜明保护干部工作积极性。抓好回访教育,做到当年回访全覆盖,对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在思想上教育、心理上疏导、生活上帮助,面对面开展政治关爱,教育引导受处分干部放下思想包袱,主动担当作为。

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严厉惩治涉企违纪违法问题,积极为企业清淤排阻;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坚决查处那些图谋不轨的“不法商人”,还市场以本来面目,增进政企互信。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规定。推进对社会中介组织、各领域招投标行为等专项整治。以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为抓手,持续整治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为促进盐津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6、全面加强自身建设,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

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创新理论滋养初心、引领使命,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中锤炼初心、体悟使命,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自觉性坚定性。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定力。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知行合一,全面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打造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

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认真做好县乡两级纪委班子换届工作,扩大选人用人视野,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充实干部队伍。全面加强换届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着力抓好县纪委监委机关干部队伍和县委巡察机构干部队伍建设,营造心齐气顺劲足的工作风貌。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参加省、市纪委监委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通过学习研讨、实战培训、轮岗交流等方式,有针对性的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

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新闻媒体工作者等人员中聘请阳光监督员,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以及“八小时外”进行全面监督,及时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不回避、不护短。严格执行线索集中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和未经批准接触被审查调查人、涉案人及其特定关系人登记备案制度。严肃查处私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行为,持续整治“灯下黑”。更新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对执纪违纪、执法破法者“零容忍”,用铁一般的纪律捍卫纪检监察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5人,其中:行政编制 106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7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4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04.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04.3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381.99万元,增长26.86%,财务总收入增加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296.56万元;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5.47万元;三是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0.64万元;四是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9.3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04.3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04.3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04.30万元(本级财力1528.4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275.9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1.99万元,增长26.86%,增长26.8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6.09万元,增长11.37%,收费成本补偿财政拨款增加225.90万元,增长451.80%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原因在职人员变动及调资增加人员经费、机构运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57万元;二是退休人员变动增加部门发放的养老待遇、住房补贴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5万元三是调整缴费基数增加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配套缴费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60万元;四是财政增强纪检监察工作保障力度,新增纪检监察工作经费268.67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804.3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04.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7.8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3.3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变动及调资增加人员经费、机构运转经费预算支出29.57万元;二是退休人员变动增加部门发放的养老待遇、住房补贴预算支出9.15万元三是调整缴费基数增加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配套缴费预算支出74.60万元;项目支出525.5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8.6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财政增强对纪检监察工作报账力度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本部门支出按照功能科目分组,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支出855.6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主要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商品服务支出(主要包含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事业运行支出80.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495.64万元,主要用于违规违纪案件查办和巡视巡察工作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费用、公务车辆更新费用、差旅费用、办公费用、公务用车租赁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会议培训费用、办公网络租赁通信费用、工会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2.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及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3.3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职工单位承担部分养老保险配套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0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职工单位承担部分职业年金配套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万元,用于购买在职在编人员工伤保险。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3.74万元,用于在职在编职工单位承担部分基本医疗保险配套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83.64万元,用于在职在编职工单位承担部分住房公积金缴费。

1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购房补贴21.00万元,用于对现退休职工购房补贴。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巡视工作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县委巡察机构在开展巡察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按照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08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1.86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1基本工资301.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8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津贴补贴444.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4.7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奖金2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绩效工资24.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3.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3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3.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1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9)住房公积金83.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6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0)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按照经济科目分类商品和服务支出546.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21万元,项目支出413.58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1)办公费203.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2万元,项目支出189.38万元。

2)印刷费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手续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水费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5)电费3.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6)邮电18.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万元,项目支出14.40万元。

7)差旅费92.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万元,项目支出82.40万元。

8)维修(护)费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

9)租赁费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20万元

10)会议费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

11)培训费1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万元,项目支出4.00万元

12)公务接待费15.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5.50万元。

13)劳务费11.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9.70万元。

14)委托业务费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

15)会经费22.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2.80万元。

16)福利费0.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0万元,项目支出28.00万元。

18其他交通费用9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80万元,项目支出30.20万元。

19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6.00万元。

 3、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按照经济科目分类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3.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7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1)退休费6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6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奖励金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按照经济科目分类资本性支出111.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11.95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1)办公设备购置5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53.94万元。

2)大型修缮1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1.88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3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5.00万元。

 4)无形资产购置1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1.13.0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本年度不涉及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本年度不涉及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本年度不涉及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5.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2.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昭通市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7.10万元,较上年减少5.50万元,下降5.3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昭通市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昭通市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50万元,较上年减少0.50万元,下降3.1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80次,共计接待20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昭通市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1.60万元,较上年减少5.00万元,下降5.7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5.00万元,较上年减少15.00万元,下降3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6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0万元,增长下降27.3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增减变化原因一是更换执法执勤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应急报账)车1辆,合计与上年同比车辆购置费用减少15.00万元;二是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与上年同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10.00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中国共产党昭通市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申报项目4个(巡视巡察专项经费、专网升级专项经费、非税收缴补助经费、纪检监察专项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25.53万元,其中本级财力拨款249.63万元,收费成本补偿275.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本部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项目资金进行分解细化,结合实际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年度绩效目标。本部门在工作过程中,将做好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监控,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在系统内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同时,根据预决算公开有关规定,除涉密内容外,将绩效管理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反映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及退休人员购房补贴。

(6)“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昭通市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3.2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2万元,2.64%,主要原因是开展工作需要增加的办公、水电、邮电、差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公务支出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中国共产党昭通市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4月09日

监督索引号53062300522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