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其他

中国共产党镇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镇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镇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国共产党镇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政府系统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情况。

3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下属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党的组织,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以及一般党员、干部违反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4负责检查并处理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其负责人和一般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违反政纪的案件,决定或取消这些案件中的行政监察对象的处分;受理单位或个人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和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和对党员进行遵守党纪的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对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拟定党纪规定,监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8负责对政府系统制定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和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有关部门对违纪人员作出的不适当的处理决定。

9会同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考察、考核县直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纪检监察干部人选,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参加全县干部培训工作。

10负责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宣传及舆论引导、电化教育、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管理维护及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委局新闻发布的日常工作。

11负责全县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检查指导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协调指导开展全县预防腐败工作;研究分析腐败高风险的领域或部位,探索建立反映廉政状况的指标体系;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对全县有关改革措施进行廉政风险评估等工作。

12承办上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及县委、县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后,纪委监察委合署办公。镇雄县纪委监察委机关内设21个部室,分别是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组织部、宣传部、案管室、案审室、信访室、干部监督室、政策研究室、信息技术中心、宣传教育中心。向县级党和政府工作部门派驻24个纪检组。

(三)重点工作概述

镇雄县纪委监察委重点工作概述: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下属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党的组织,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以及一般党员、干部违反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和对党员进行遵守党纪的教育工作。负责对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负责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宣传及舆论引导、电化教育、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管理维护及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委局新闻发布的日常工作。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1人,其中:行政编制135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12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2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828458.3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828458.3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年初预算数25708411.64元对比,减少4879953.32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因新办公大楼装修,在2020年将装修项目款6800000.00元纳入年初预算,而2021年纳入年初预算的项目款只是711078.88元,项目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6088921.12元;二是2021年相比上年人员增加4人,以及人员晋级工资等增加支出1208967.80元;一减一增导致预算收入减少4879953.32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828458.32元,其中:本年收入20817779.44元,上年结转收入10678.88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817779.44元(本级财力20817779.44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年初预算数25708411.64元对比,减少4879953.32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因新办公大楼装修,在2020年将装修项目款6800000.00元纳入年初预算,而2021年纳入年初预算的项目款只是711078.88元,项目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6088921.12元;二是2021年相比上年人员增加4人,以及人员晋级工资增加支出1208967.80元;一减一增导致预算收入减少4879953.32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828458.3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828458.32元,其中:基本支出20117379.44元,与上年对比,上年基本支出18908411.64元,增加1208967.8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4人以及人员晋级工资和公务费用增加支出1208967.80元;项目支出711078.88元,与上年对比,上年项目支出6800000.00元,减少支出6088921.12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将装修款6800000.00元纳入预算,今年只有一个项目700400.00元和上年项目结转支出10678.88元纳入预算,因而减少项目支出6088921.12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安排2011101-行政运行支出17885744.56元,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镇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行政人员工资及公务费支出,以保障单位运转。

安排2011150-事业运行支出1732777.68元,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镇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事业人员工资及公务费支出,以保障单位运转。

安排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支出711078.88元,其中用于中国共产党镇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项目建设700400.00元,办案经费和办公条件改善10678.88元。

安排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98857.20元,主要用于社保局对中国共产党镇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退休人员工资和公务费支出,以保障退休人员工资能够按时发放。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县所有乡镇(街道)均实行乡财县管模式,没有县对下转移支付资金。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镇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40000.00元,较上年减少9000.00元,下降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镇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本部门近几年都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镇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50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0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0次,共计接待42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本部门继续压缩公务接待开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方针政策,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用,在上年基础上,降低接待人次和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镇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85000.00元,较上年减少4000.00元,下降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5000.00元,较上年减少)4000.00元,下降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增减变化原因:持续规范公务用车使用,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中国共产党镇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无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指部门在从事日常工作中发生的公务接待费、出国出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工会经费:指部门按规定比例提取的应该上缴县总工会的费用。

其他交通费用:指在公务用车改革后,按相关文件应发放给在岗职工用于公务交通方面的补贴。

奖金:指按照相关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和事业人员工资的一部分。

绩效工资:指按照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工资,属职工工资构成的一部分。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指用于退休职工的公务费支出,按每名退休职工200元进行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镇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预算总支出20828458.32元中,安排基本支出20117379.44元、项目支出711078.88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总支出预算减少4879953.32元,减少19%,减少的原因:一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因新办公大楼装修,在2020年将装修项目款6800000.00元纳入年初预算,而2021年纳入年初预算的项目款只是711078.88元,项目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6088921.12元;二是2021年相比上年人员增加4人,以及人员晋级工资增加支出1208967.80元;一减一增导致预算收入减少4879953.32元。

基本支出中,安排人员经费支出15960779.44元,比上年增长15%,增长的原因是人员增加4人以及人员晋级工资和公务费用增加支出2069466.96元(含公务交通补贴978000.00元);安排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4156600.00元,扣除交通补贴统计口径因素比上年增长2%,增长的原因是人员增加从而造成公用经费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中,安排办公费2812000.00元,差旅费900000.00元,公务接待费155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5000.00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退休人员公务费)46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