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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富:建立考核评估机制 保障巡察工作质量

“以市委每一轮巡察为周期进行考评,并打分。年度考评得分为一年内开展考评次数的平均分。考评得分作为巡察干部评优评先和选拔使用的重要参考……”

近日,水富市制定《水富市委巡察工作质量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巡察工作质量考核评估机制。通过“一轮一评”的方式,对各巡察组巡察工作质量进行“标准化”评估,进一步压实巡察工作责任,调动和激发巡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破解巡好巡坏一个样的工作局面,为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评价体系结合巡察工作实际,重点围绕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和《水富市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情况、巡察发现问题线索数量情况、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立案情况、督促巡察整改情况四个方面进行评估,科学设置每个项目具体内容及分数占比,按照基础分、加分项、扣分项、否决项进行量化。

考核评估以市委每一轮巡察为周期,由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巡察办具体实施,采取巡察组自评和市委巡察办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每轮考评评估结果运用到巡察干部季度绩效考核中。年内考核评估平均分作为年度考评结果,应用于年度评先评优及年度考核。此外,考评结果还将作为选拔使用的重要参考,年度考评得分排名最后的巡察组,由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约谈、提醒,并责令写出情况说明。

“新出台的考核评估指标让我感到压力倍增,但同时,它也像指路明灯,让我更加清楚了工作的方向和思路。接下来,我会对照考核指标体系,对我们组前期已开展的巡察工作进行全面复盘和自评,找到短板和弱项,努力提升巡察工作业务水平,补齐短板、强化弱项,接受组织和工作的考验。”水富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说道。(李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