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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阳区:探索联审评估 确保巡察整改落实不打折

“建议再次核查情况,把镇党委政府的属地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统筹责任一一摆出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联动,确保违章建筑及时拆除。”在昭阳区委巡察整改情况联审评估中,各联审部门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与事实不符、整改措施不具体,存在以情况说明代替整改的问题开出了“药方”。 

今年以来,昭阳区探索开展巡察整改联审评估工作,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有效破解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不到位、虚假整改难题。

与以往的监督检查不同,联审评估是昭阳区构建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相关职能部门“四方联审”监督机制的一次有效实践,不再是简单查看被巡察单位是否按时报送整改报告、整改佐证材料是否齐全等硬性指标,而是“当面锣、对面鼓”,现场把整改路径理清楚、把整改要求讲透彻。整个联审评估过程更加注重职能部门专业优势的发挥,更加注重对反馈问题整改率、交办事项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的考量。

“联审评估主要采用‘听、看、查、访’的方法。”区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说。

“听”,即评估组通过听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介绍,初步了解被巡察单位整改的基本情况、整改效果与整改难点,把握被巡察单位整改的问题以及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整改决心与力度。

“看”,即评估组根据职能,分模块审阅巡察报告,从面上问题验证巡察整改是否全面、是否深刻、是否到位,是否存在以解释说明代替整改、不主动认领反馈问题、整改措施不痛不痒等问题。

“查”,即以对照整改方案、对照整改报告、对照监督检查工作清单“三对照”方式,逐一核查被巡察单位提供的规范文件、台账资料、账册报表等佐证材料,验证整改有无“水分”。

“访”,即联审评估结束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发出提醒函,对被巡察单位评估整改情况进行再次回访和督查,及时来个“回马枪”,倒逼整改责任再落实。

此外,各联审部门还针对被巡察单位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和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开出“药方”,协助被巡察单位明确整改方向、理清整改思路、细化整改措施。

“整改无成效决不罢休、整改有‘水分’绝不放过。我们采取联审评估,通过整合各方监督力量,推动被巡察单位压实主体责任,抓好巡察整改。下一步将继续完善巡察整改联审评估机制,确保整改落实不打折。”区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罗 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