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区盘河镇新华小学教师陈瑞饮酒驾驶受到政纪警告处分
来源:昭阳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5.14
据昭阳区纪委监委消息:经昭阳区委批准,昭阳区纪委监委对盘河镇新华小学教师陈瑞涉嫌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2018年8月27日,陈瑞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饮酒驾驶。昭阳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一大队依法给予陈瑞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2019年5月13日,陈瑞受到政纪警告处分。
相关阅读
- 2021-07-21 鲁甸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股股长 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2019-07-25 昭阳区:通报2起公职人员饮酒驾驶典型案例
- 2021-07-21 鲁甸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姚祥书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2019-07-29 【问责进行时】饮酒驾驶存侥幸 以身试法悔难当
- 2020-04-14 镇雄:塘房镇塘房村党委副书记胡国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2021-04-25 大关县天星镇营盘村原总支书记王世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