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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家:巡察前五轮发现问题527个

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巧家县始终以“发现问题、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形成震慑”为巡察目标,实行联动巡察机制,紧盯“三大问题”精准发力,发挥巡察“显微镜”和“利剑”的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执纪监督无盲区。

巡察重心下沉一级。坚持县级巡察与16个乡镇纪委上下联动发力,巡察对象向基层延伸,巡察“探照灯”对象上由巡察乡镇、县直部门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延伸到对基层党组织、村(社区)组干部的全面监督,充分利用乡镇纪委对村(社区)组熟悉的优势,深挖细查村(社区)组干部及基层党员的违规违纪问题及问题线索,着力发现恢复重建、救灾救济、扶贫领域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打通巡察“最后一公里”。

制定巡察个性方案。做实做细巡察前的“准备课”,根据巡察对象的特点,巡察组提前与派驻的纪检组进行沟通交流,利用派驻纪检组与被巡察单位“近”的特点,针对被巡察单位的廉政风险点制定“个性化”的巡察方案,开出巡察清单,让巡察察出“关键”问题,同时派驻纪检组督促被巡察单位根据巡察办、巡察组“双审”通过的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达到监督、巡察效果“1+1>2”的效能。

 拓宽巡察问题渠道。注重与执法部门联动巡察,完善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向纪检、组织、政法、审计、财政、司法等部门充分了解被巡察单位的基本情况,并结合部门、行业特点,摸清被巡察单位的“负面清单”,有效拓宽巡察组信息的来源渠道,增强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实现监督执纪的深度融合,提升发现问题的效率和质量,在发现问题线索上精准用力。

  规范移交问题线索。问题线索按照“一转一”,即一个问题一个移交手续,移交县纪委、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按照程序处理。对巡察组移交到县纪委的问题线索,由县纪委案管室按照干管权限和“四类处置”方式处置。巡察组移交到被巡察乡镇、部门的问题线索,由县纪委指导督促乡镇纪委、部门的派驻纪检组进行办理,对于涉法涉诉的案件按程序移交政法部门进行处置,确保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定性量纪准确。

截至目前,全县五轮巡察,共巡察对象53家(县直部门37家,乡镇16个),发现问题527个,移交被巡察单位和信访部门处置的信访诉求件302件,移交问题线索152件,移交政法部门涉法涉诉6件。通过实行联动巡察,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点整治,有效地净化了党风政风。(王吉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