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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而思|高远洪:始终以高质量监督护航高质量发展

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  高远洪

       省委省政府昭通现场办公会赋予昭通“脱贫致富示范区、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滇东北开发开放新高地”这“三个定位”,要求昭通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生态文明建设、滇东北开发开放、人力资源开发”这“四篇文章”。市委提出全市要围绕“建设美丽宜居大乡村、构建优势特色大产业、构建综合交通大枢纽、建设省际区域大城市、筑牢生态安全大屏障、构筑党建引领大格局”目标,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昭通现场办公会精神,全力助推昭通“十四五”高质量跨越发展,是纪检监察机关重要的政治任务。必须准确把握新时代新阶段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不断强化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行动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始终以高质量监督护航高质量发展,努力把省委省政府为昭通谋划的远景目标一步步变为现实。

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保持精细精准抓监督的责任担当。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第一职责,要坚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在做实做细监督职责上实现创新突破。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在“两个维护”上担负着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任何时候都不能模糊、动摇、放松。我们必须准确把握纪委监委监督政治性特点,牢牢把准政治监督定位,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特别要正确把握专责监督和业务监管的关系,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推动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持续深化“三转”,不断强化政治担当,避免监督范围泛化,督促各级各部门自觉主动扛牢贯彻落实党的重大决策部署主体责任,着力解决推进高质量发展责任悬空、虚化、弱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始终确保政令畅通。同时,要不断增强监督意识,坚持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持续深入优化监督结构,推动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全覆盖权力监督格局,推动力量下沉,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推动实现从理论上的“监察全覆盖”到实践层面的“监督无空白”。

把准时势方位,始终保持高质高效惩腐的雷霆手段。昭通已经进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乡村振兴的新阶段。形势虽然在变化,但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惩贪肃腐,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职责和使命没有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高压惩腐,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继续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方面的典型案件;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微腐败”问题,彰显纪检监察机关“零容忍”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持续释放全面从严的震慑效应。要助推风险化解,自觉强化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政治责任,坚持把惩治腐败与防范风险贯通起来、协同推进,落实落细重大风险防范各项举措,把主体责任悬空、权力运行失控、监督机制缺失等原因导致的系统性风险隐患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推动提高风险防控能力。要激励约束并重,建立更加符合实际的常态化干部教育监督制度机制,在对每一个问题处置、每一个案件调查、每一个监督对象处理上都充分体现实事求是原则,做到严谨细致,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即强化监督约束,又鼓励担当作为,确保每一个环节都融入“三不”一体推进的标本兼治精神,持续营造全面从严氛围;同时,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做到既合乎民心民意,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紧扣职责定位,始终保持真心真情护民利的为民情怀。作为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守护群众利益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守人民立场、践行群众路线,紧扣职责定位,深入推进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专项整治,集中力量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收费、医疗服务、作风建设、住房保障、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基层事务决策和管理中独断专行、损公肥私、与民争利等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基层干部目无纪法、知法犯法、贪污腐败、截留挪用、以权谋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法问题,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好、实现好群众利益,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党的关怀就在身边,为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坚强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