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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江:把一张张处分决定变成一声声长鸣警钟

“我对自己的错误行为十分后悔,对组织给予的处分诚恳接受,希望大家以我为鉴……”5月18日,绥江县南岸镇纪委通过现场宣布处分决定,拉开了互助村白龙党支部“一案一整治”的帷幕。被处分党员的现身说纪、党总支书记的表态发言、镇纪委书记的纪律要求……会上所有的发言都成了直击参会党员心灵的叩问、敲响大家思想的警钟。

这样的场景在绥江并不少见。近年来,绥江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审查调查开展到哪里,警示教育就跟进到哪里,充分运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活教材”,做实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把一张张处分决定变成一声声长鸣警钟。

“我们要求相关案件发生在哪个单位,警示教育就办到哪个单位;涉案人员是哪个村的,案情通报就必须到哪个村。”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按照“一案一整治”工作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案发单位党组织为点位,在宣布处分决定的同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明纪、以案释法,给党员干部以深刻警醒,把宣布处分决定的现场转化为警示教育的课堂。

为持续释放案件查办的震慑效应和警示效果,县纪委监委认真梳理查处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通过“清风绥江”微信公众号进行通报曝光,从理想信念、纪律作风、政治生态等方面,剖析被处理人员出现心理蜕变、行为偏差的根源,教育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切实从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摒弃错误心理和侥幸思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把准自己的人生航向。

“案件的发生既有理想信念滑坡、价值观偏离等主观原因,又有监督管理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等客观原因……”以案为鉴,还要以案促改。针对案发单位党组织在管理和监督方面存在的漏洞,县纪委监委还通过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并跟踪督促案发单位党组织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专项治理等形式,对照自查自纠,堵塞管理漏洞,扎紧制度笼子,抓好问题整改,真正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作用。(刘 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