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来源:盐津县纪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1.02.03
为持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日前,盐津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庙坝镇中心卫生院违规向干部职工发放绩效薪金问题。庙坝镇中心卫生院违反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云卫基层发[2015]9号文件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分配机制的意见》的规定,以班子会议或者科室负责人会议自定薪酬,以奖励性基金的名义违规向职工发放2017年、2018年绩效薪金,共计539127.39元。该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9年5月31日所有违规领取的奖励性基金已全部清退。古刚作为庙坝镇卫生院院长,承担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1月30日,古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庙坝镇政府违规向干部职工发放过节费和目标责任奖问题。王存能任盐津县庙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期间,违规向庙坝镇部分领导干部发放过节费,违规向部分领导干部发放目标责任制奖,其行为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同时,王存能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月4日,王存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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