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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阳区: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近日,昭阳区纪委监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昭阳区住建局人防办(原昭阳区人防办)原副主任刘发亮等5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2013年至2019年期间,昭阳区住建局人防办原副主任刘发亮、原工程科科长袁晓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夏辉、建管科副科长殷彬、职工阮金鹏等5人利用保管公务加油卡的便利,为私车加油,涉及金额61026.93元。2021年6月7日,昭阳区纪委分别给予刘发亮、袁晓松、夏辉、殷彬、阮金鹏5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昭阳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