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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江:坚定不移正风肃纪52人受处分

2020年,绥江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字当先,坚定不移正风肃纪,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证。一年来,立案审查调查36件4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2人,其中,党纪处分34人,政务处分10人,党纪政务双重处分8人。

“严”在日常,抓早抓小有效遏制增量

早发现、早纠治,把“严”的防线稳步向前推进。县纪委监委制发《绥江县党委(党组)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为全县各级党组织常态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绘制“施工图”,支招“不会用”、规范“用不好”、督促“不愿用”,在全县营造长管长严氛围,让抓早抓小成为常态。一年来,受理问题线索91件,同比下降24.17%。

“严”管厚爱,精准处置用好问责利器

秉承“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理念,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不枉不纵,精准稳慎处置线索,有效用好问责利器。在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问题线索的梳理、分析和研判,坚持实事求是,精准从严执纪,让纪律成为真正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86件,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32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80人次、第二种形态处理40人次、第三种形态处理8人次、第四种形态处理4人次。

“严”惩不贷,正风反腐提升群众幸福感

2020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牢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以严格执纪执法,确保“严要求”得到“严执行”。延续“10+X”工作模式、“一张树形图”破网打伞工作方式不变,严查快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先后给予党纪处分22人,问责处理7人。同时,深入推行“一案一整治”,抓实做足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先后向239名群众退返收缴违纪资金共计11.2万元,以正风反腐成效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刘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