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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水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中国共产党水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水富市纪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水富市纪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3.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派出的监察机构根据授权,依法对有关机关、组织和单位、行政区域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按照管理权限对涉嫌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处置,并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市委高度重视主体责任落实,市委常委会3次听取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市政府召开廉政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监督方式转变,创新监督形式,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确保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得到坚决贯彻落实。加强作风的日常监督检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重点围绕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干部职工上下班工作纪律、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窗口部门服务质量、周末值班等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发出《督查通报》6期,通过单位18家,个人3人。

(三)严格审查调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聚焦“三类重点人”,把握“三个重要时间节点”,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强化执纪审查调查安全,加强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谈话室使用、谈话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等相关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执纪审查调查依纪依法安全文明进行。

(四)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印发工作方案,不定期对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全面督查检查,对发现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约谈,打好预防针。

(五)突出政治定位,深化政治巡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认真传达贯彻上级党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年度巡察工作方案,草拟《中共水富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8-2021年)》和《中共水富市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充实完善巡察工作人才库,从严从实教育管理巡察队伍。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围绕“六大纪律”,重点发现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深化体制改革,构建党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深化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全面落实市纪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工作,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全面派驻后,原县纪委设综合、单独、单设派驻(出)机构14个,实现了对市级党和国家机关60家单位派驻监督全覆盖。深入开展纪检组问题线索和办理问责案件“清零行动”,通过发现问题线索和办理问责案件切实提升工作能力,目前,已9个纪检组“清零”,占69.2%。

(七)抓实廉政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将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校和市委理论中心学习组的必修课程,开展经常性、针对性纪律教育。

(八)坚持“党内纪律”部队标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党内纪律部队标准,深入开展“苦练内功 外树形象 做新时代纪检监察人”主题活动,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和能力素质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水富市纪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水富市纪委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5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水富市纪委2018年度收入合计739.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8.58万元,占总收入的99.8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万元,占总收入的1.3%。与上年的总收入567.85万元相比,增加171.71万元,增长30.2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派出机构全覆盖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导致增人增支。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水富市纪委2018年度支出合计739.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6.44万元,占总支出的91.48%;项目支出63万元,占总支出的8.5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597.31万元对比支出增加142.13万元,增长23.80%,主要原因是派出机构全覆盖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导致增人增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水富市纪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6.44万元。与上年的544.70万元对比增加了131.74万元,增长24.19%,主要原因是派出机构全覆盖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导致增人增支。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6.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3.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水富市纪委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万元。与上年的52.61万元对比增加10.39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室搬迁,办公设备购置费增加。其中水行财〔2018〕27号监察委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收入60万元,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水富市纪委监委办公楼整体搬迁、设备购置等支出;水财行〔2018〕62号巡察经费收入8万元,当年支出3万元,剩余5万因工作暂时未开展财政收回指标在2019年下达使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水富市纪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8.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7%。与上年的594.65万元对比增加143.81万元,增长24.18%,主要原因是派出机构全覆盖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导致增人增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2.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47%。其中公务员考核支出0.4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0.05%,用于公务员年终考核优秀人员奖励。行政运行592.27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14%,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事业运行51.69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7.26%,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68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9.55%,主要用于纪委监委办公楼搬迁办公设备购置费用、纪委全会费用以及巡察工作开展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下项级科目只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一个科目,主要用于离休和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其中离休费8.96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35.70%;退休费4.25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16.93%;生活补助11.61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46.25%;办公费0.28万,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1.12%。

3.农林水支出1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0.13%,农林水支出下项级科目只有其他扶贫支出一个科目,主要用于挂钩联系扶贫工作办公费用、差旅费用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水富市纪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59万元,支出决算为38.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3.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35万元,完成预算的202.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46万元,完成预算的66.9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派出机构全覆盖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从行政单位调整人员充实到纪委和监委,使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另2018年问题线索较多,核实问题次数较多,办案时间长,投入人员多,车辆使用频率高等导致公车运行费大幅度增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22万元,增长3.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32万元,增长102.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1万元,下降33.0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因派出机构全覆盖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人员增加,以及2018年问题线索较多,下乡和到外县调查核实问题次数较多,在昭通市执纪办案时间长,投入人员多,车辆使用频率较高等原因导致公车运行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35万元,占52.43%;公务接待费支出18.46万元,占47.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3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3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水富市纪委监委日常工作、执纪办案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4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4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纪委监委相关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水富市纪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9.57万元,与上年的136.96万元对比增加22.61万元,主要原因是派出机构全覆盖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增人增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水富市纪委资产总额201.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14万元,固定资产186.3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8.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1.6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01.48

15.13

186.35


61.24


125.1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收入决算表”中其他收入0.98万元,其中:利息收入0.03万元;本级横向拨款0.1万元,为水富市综治办2017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奖金0.1万元;非本级拨款0.85万元,为昭通市纪委划2017年度对外宣传稿费。

2.“资产负债简表”中应付职工薪酬1.94万元,为2018年1-8月暂扣事业人员绩效工资,待考核后发放;其他应付款10.06万元为未定性的违纪款7.26万元,代扣职工个人部分养老保险1.87万元,代扣职工个人部分职业年金0.93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资本性支出:反映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监督索引号530630005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