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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威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62900422201000

附件3

中国共产党威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威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威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以及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以及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县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我县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七)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八)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乡纪检监察机构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九)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1.持续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围绕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和新要求,在全面落实监督责任的同时,积极协助县委落实主体责任。代县委草拟《威信县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10个乡镇和51个县直部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县级领导和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对全县61家单位和部门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半年检查和年终考核,对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的6家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对评定为合格的37家单位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增强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严格执行三谈两述制度,组织10乡镇和县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全会述廉述责

2.持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聚焦当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存在的四个方面12类突出问题,围绕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反工作纪律、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顶风违纪行为,重申纪律规定,发动社会监督,严肃惩戒问责,开展“全天候、全覆盖、全曝光”明察暗访20余次。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印发《全县新一轮“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威信县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全县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等系列方案,持续加大对“一高铁、两高速”建设项目、村务全透明公开、脱贫攻坚、“小金库”治理、公车改革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存在问题的19家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确保了县委、县政府政令畅通,决策部署落实到位10月起,围绕全县脱贫摘帽“百日会战”,制定督查工作方案,进行全覆盖、不间断、蹲点式的督查,取得明显成效。

3.持续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到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之中,以“红色扎西廉洁威信”为主题,以我县丰富的红色基因和廉政元素为依托,创新载体平台,活化教育方式,丰富教育内容,着力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今年以来,依托扎西会议会址省级廉政教育基地,先后承接各地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次91个班次,培训干部4758人次。组织全县10个乡镇党政班子、站所室负责人和所有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到扎西会议会址省级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推动反腐倡廉教育入脑入心。深入廉政文化六进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

4.持续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将巡察工作作为有效解决基层监督乏力、消除监督盲区的重要手段,协调设立4个固定巡察组,充实巡队伍力量。制定《中共威信县委2018年—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中共威信县委巡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和规章制度。7月至8月,针对脱贫攻坚领域存在问题较为突出、矛盾较为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12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县委第三轮巡察暨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问题125个,问题线索37个,相关移交手续正在办理中。对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威信反馈意见进行跟踪督办,21项专项整改任务、32项建章立制已全部完成,170项具体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省委第十巡视组移交的645件信访问题(含重复件149件)中,299件诉求类信访件,已全部办结;197个问题线索,已办结192个,巡视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严格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昭通反馈问题整改要求,起草我县巡视整改细化方案,整改方案中涉及的3个方面23个问题整改工作已全面启动,8项建章立制已全部完成,60项具体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严格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视整改要求,对移交的63件诉求类信访件按规定转13个乡镇和县直部门办理,目前已办结44件,19件正在办理;对移交的17件涉及脱贫攻坚领域问题线索转有关部门办理,目前已办结3件,14件正在办理中;对市委巡察组指出我县存在的5个方面36个具体问题整改工作全面启动,107项具体整改措施已完成99项。

5.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纵深发展要求,结合全县“脱贫摘帽”目标任务,进一步巩固提升村务全透明公开工作水平。草拟《威信县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方案》,将党务、村务、组务公开内容向低保清理、住房建设、劳务工作队及扶贫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延伸,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纪律督查10余次,严查快办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典型问题11件,处分9人,问责7人,通报典型案例8起,对1起不实网络举报做了现场澄清。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治理基层“微腐败”、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结合起来,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行业、领域,对2016年以来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及隐藏在背后的腐败问题。截止11月底,配合盐津县纪委监委完成了对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扎西派出所原所长万违纪违法案的调查处置;对2件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作了核查了结。

6.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力度。坚持反腐败斗争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推动反腐败斗争从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1月至12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33件,上级转交办278件;处置问题线索88件,其中:谈话函询13件,初步核实50件,立案审查4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1人,其中:党纪处分54人(警告15人、严重警告12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4人、开除党籍22人),政务处分42人(警告6人、记过1人、记大过3人、降级9人、撤职6人、开除17人),处分人员中,乡科级14人,村两委干部和农村党员18人,一般干部和其他人员39人。

7.持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威信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威信县监察委员会转隶组建工作方案》,积极推动并圆满完成监察委员会的转隶组建融合工作。积极协调完善县纪委派驻纪检机构改革工作机构组建,完成15个派驻(出)机构的组建。健全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察委员会、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专题会议事规则,完善机关内部事务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深入查找监督执纪各环节风险隐患。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内外的监督管理,及时提醒纠正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组织县乡两级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各级各类业务培训600余人次。加强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以新时代讲习所为载体,积极开展专题学习和主题党课活动。认真抓好结对帮扶工作,集中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基层走访挂包贫困户7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威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行政单位:中国共产党威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威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5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威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收入合计12247407.00,较上年同期增收1262721元,同比增长11.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47,407.00元,较上年同期增收1262721元,同比增长11.50%,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增收主要原因受工资增资影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威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支出合计11396435.09元,较上年同期增支1256455.18元,同比增长12.39%。其中:基本支出10485345.59元,较上年同期增支345365.68元,同比增长3.41%,占总支出的92.01%;项目支出911089.5元,较上年同期增支911089.5元,占总支出的7.9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增支主要原因受财政增资影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485,345.59元。较上年同期增支345365.68元,同比增长3.41%,主要受工资增资影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6.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1.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构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11089.50元。上年同期无相关支出主要用于扶贫支出180000.00元,其他纪检事务支出731089.5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威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96435.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较上年同期增支1256455.18元,同比增长12.39%,增支主要受财政增资影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216435.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42%。全部用于纪检监察事务(款)支出

2.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8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全部用于扶贫支出(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威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6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72000.00元,完成预算的734.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39000.00元,完成预算的919.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置4辆公务用车支出926000.00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926000.00元,增长634.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926000.00元,增长819.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无变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主要原因本年购置有公务用车4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39000.00元,占96.92%;公务接待费支出33000.00元,占3.08%。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39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926000.00元,购置车辆4辆。更换原因是以前公务用车破旧,不能满足出行需要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3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纪检事务(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3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威信县纪律监察委员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29688.5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87%,主要原因是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合规合理的使用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费用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电信移动网络运行费和培训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中共威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5686733.43元,其中,流动资产3846489.43元,固定资产1840244.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50520.5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5354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6746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686,733.43 

3,846,489.43 

1,840,244.00 

0 

1,275,800.00 

0 

564,444.00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6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6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纪检监察事务:反映纪检、监察方面的支出。

3.农林水支出:反映农林水及扶贫方面的支出;
4.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6.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中国共产党威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1030

监督索引号53062900422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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