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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江:通报3名科级干部未参加会议的处理情况

日前,绥江县纪委就县政协教科卫体和文化文史学习委主任刘成学、县教师进修校校长张俊、县财政局副局长余定友3名同志未参加4月30日县委召开的全县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暨迎接国检推进会议的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通报指出,经调查核实,县纪委决定对刘成学、张俊、余定友3名同志未参加会议问题所涉及相关人员作如下处理:一是刘成学未参加会议问题。因会议当天系刘成学二孩陪护假期间,其得到通知后未参加会议,但其在请陪护假时未按规定向县委组织部报备。县纪委给予刘成学诫勉谈话处理,并责令其向县政协党组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张俊未参加会议问题。因张俊在中城镇良姜村驻村(担任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县教育体育局未通知张俊参会,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黄安焰存在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县纪委责令黄安焰向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同时不予追究张俊的责任。三是余定友未参加会议问题。余定友因未关注到县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刘邦彩转发到“财政班子”微信群中的会议通知而未参会,刘邦彩未及时跟进确认参会对象是否收到会议通知,存在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县纪委给予余定友约谈提醒处理,并责令刘邦彩向县财政局作出书面检查。

通报强调,在当前我县即将迎来国检抽查的关键时期,少数同志对脱贫攻坚工作仍然存在松懈麻痹思想,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工作作风不严不实;一些单位在管理干部职工上存在软弱涣散现象,执行相关制度、纪律不到位。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持之以恒改进工作作风,以铁的纪律、严的要求,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吴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