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基层情况

巧家:被侵占的修路集资款回来了

“真没想到,这笔钱还能退回来!”日前,巧家县蒙姑镇拖坑村44户村民的一卡通账户上同时收到一笔钱。

此前,巧家县纪委监委收到关于反映拖坑村党总支书记陈某某涉嫌侵占村民公路集资款的问题线索。收到问题线索后,该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核查组开展核查。

“为什么道路建设要群众自行集资?集资款是怎么用的?剩余的钱到哪里去了?”带着疑问,核查组兵分两路,一组找到当时任拖坑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某某了解情况。另一组通过走访群众、实地调查,进一步核实相关问题。

据了解,当时拖坑村九组、十一组尚未通路通车,村民出行极为不便,下雨天时常有村民在山路上摔伤,修路一事迫在眉睫。根据相关政策,村民可以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村社道路建设,一部分由村民筹资筹劳,剩余部分由上级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奖补。

经两个村民小组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商议,决定筹集资金修建道路,最后筹得资金53440元。当时,该笔款项暂时存入巧家县蒙姑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账户。

拖坑村九组、十一组道路完工以后,蒙姑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将群众集资款拨付到陈某某账户,由陈某某负责支付相关费用。然而,陈某某在支付了49100元相关费用后,将剩余的4340元集资款占为己有,用于他个人的生活开支。

“都怪我贪图一时便宜,想蒙混过关,愧对了组织和大家对我的信任。”面对核查组,陈某某很快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纪事实,并将剩余的4340元集资款上交至县纪委廉政专户。陈某某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最终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群众的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侵占。”今年3月,巧家县纪委监委将被侵占的4340元集资款逐一退还到44户群众手中。

此案办结后,蒙姑镇第一时间召开全镇镇村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用案件“活教材”,教育基层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让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曹叶  程国梅)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