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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切实发挥审理谈话的教育监督作用

“这次审理谈话让我放下了思想包袱,也使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会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近日,一名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在接受审理谈话后表示。

为切实发挥审理谈话的教育、监督作用,永善县纪委监委牢牢把握案件审理工作的政治属性,坚持以事实为依据、纪法为准绳,坚持教育、监督和惩处有机结合,认真做实审理谈话,进一步促进案件审理工作。

谈话前,全面审阅整个案件材料,在充分掌握被谈话人的基本情况、违纪事实、证据材料和适用条款的基础上形成阅卷笔录,并结合相关党纪党规、法律政策等政策法规,对定性进行初步考量。此外,与办案人员充分沟通,详细了解被谈话人在审查过程中的个人态度、配合情况、有无异议等情况,结合案情制定谈话方案。同时,根据审理谈话内容设计《审理谈话笔录模板》,确保审理文书格式严谨规范统一,切实增强审理工作指导性和操作性。

在核实被谈话人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审理谈话人员坚持就办案程序、案件事实、定性及量纪等关键问题,详细向被谈话人核实核对。同时,以审理谈话为契机,立足党纪法规,向被谈话人阐明其违纪或违法性质、处分依据的具体条款以及处分影响,引导其主动审视自身违纪或违法行为,从思想深处认识自己的错误行为带来的危害和不良影响。

“谈话过程中,我们注重鼓励引导被谈话人员重新审视自身,对不足之处进行改进,激励其‘知耻而后勇’,重燃干事创业热情,从而真正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开展案件审理谈话42人次,共立案查处74人,无一起申诉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刘  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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