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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信:“形式审核”关口前移 助推案件提质效

“这份案卷装订不规范,多份书证没有提供人、接收人签名,无审查方案,审查调查报告、涉案财物报告没有经过审批程序,支部大会决议不符合程序要求,请按照《形式审核通知书》的要求补充完善后按程序移送审理。”近期,威信县纪委监委“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案件陆续进入移送审理阶段,各组拿着案卷材料来到案件审理室审核,但“一次通过”的案件却很少,大多数案件因证据材料提取程序不规范、审批程序不规范、卷宗归档不规范等问题被案件审理室在形式审核环节退回。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是威信县纪委监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要求和问题线索积压过多的实际,为及时有效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促进威信县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健康发展,保障“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推动脱贫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而开展的为期100天的案件查办专项行动。威信县纪委监委整合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的力量,组成三个案件审查调查组,高效处置问题线索,相关问题线索陆续进入审理阶段。

为严把“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案件质量关,案件审理室对每一个案件都保持严格的审核标准,提前形式审核。截至目前,已发放40余份《形式审核通知书》,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审理规程、方式和要求,倒逼案件质量提升。同时,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案卷存在的共性问题认真进行梳理,针对这些共性问题,制作了6期审理提示,将问题罗列清楚,及时反馈给各审查调查组。

“李主任,苏某的违纪行为一直持续到2016年,适用条款是不是需要再研究一下?”

“我第一次那么详细地学习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以前觉得把案子查清楚就行了,其实案件质量更要把好关。”这是威信县纪委监委“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夜校学习讨论时的场景。

案件审理工作作为案件查办的最后一道关口,肩负着案件查办过程中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的职责。威信县纪委监委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为契机,组织全体办案人员系统学习了案件质量标准“24字方针”、中纪委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以及办案当中常见的问题等内容,通过“以老带新”“以案代训”“以岗练兵”等方式,锻炼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业务水平和执纪能力。

“在实践探索中,威信县纪委监委不断强化审核,以学促行,实现标本兼治,持续推动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案件质量。2021年至今审结的27件案件均实现零差错、零事故。”威信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陈玮棋 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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