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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二)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镇雄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交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现将3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1. 高靖,云南师范大学附属镇雄中学教师,2021521056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2. 陈思江,中共党员,旧府街道陈贝屯村沟耳田村民组村民,20215202112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3. 赵禹,中共党员,镇雄县民族中学教师,2021526035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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