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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前,昭通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彝良县人民政府高等级公路项目建设协调领导组办公室违规长期租用车辆问题。彝良县人民政府高等级公路项目建设协调领导组办公室于2017年2月至2018年6月采取一年一租方式,先后租用四辆车,支付租金37万元。2018年3月,彝良县高等级公路项目建设协调领导组施工环境保障办以年租金17万元价格租用超标准丰田牌越野车一辆,租期一年。2020年9月,彝良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主持工作)、彝良县高等级公路项目建设协调领导组综合协调办公室主任陈松受到通报问责;2020年12月,彝良县高等级公路项目建设协调领导组综合协调办公室副主任丁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彝良县高等级公路项目建设协调领导组施工环境保障办公室主任潘毅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巧家县白鹤滩镇派出所私设“小金库”,两任所长安排虚开财务凭证套取办公经费私分等问题。2013年6月至2019年3月,白鹤滩派出所先后以办公经费、维稳经费、食堂修建等名义,开具虚假财务凭证,从巧家县公安局、巧家县信访局、白鹤滩镇政府等部门违规套取办公经费,存入赵洪宝、赵帮友等人私人账户,设立“小金库”,以发放绩效奖等名义私分给民警、协警,其中时任白鹤滩镇派出所所长杜如伦分得2.44万余元、张斌分得2.94万余元,时任教导员赵洪宝分得2.44万余元、鲁卿分得2.78万余元,时任副所长赵帮友分得4.43万余元、胡现鹏分得2.64万余元。杜如伦、张斌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2月,杜如伦、张斌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0年9月,赵帮友、赵洪宝、胡现鹏、鲁卿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3.盐津县庙坝镇中心卫生院超标准发放补助问题。2017年至2018年,庙坝镇中心卫生院违反规定,自定薪酬,以奖励性基金的名义违规向职工发放绩效薪金共计53.9万余元。2021年1月,庙坝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古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副院长朱静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4.昭阳区布嘎乡白石村监督委员会主任罗云违规操办乔迁宴借机敛财问题。2019年2月18日至19日,罗云操办乔迁宴,借机敛财0.5305万元。罗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2月,罗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上述4起案例,有的违规长期租用车辆、有的贪念作祟私设“小金库”、虚开财务凭证套取办公经费私分、有的超标准发放补助、有的巧立名目违规操办借机敛财,这些行为助长了享乐奢靡歪风,踩踏纪律红线,最终受到严肃处理。再次释放了执纪必严、违纪必纠的强烈信号,进一步印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必须保持定力,寸步不让。

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政治上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公款吃喝、公款收送礼品、大操大办、餐饮浪费、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决不放过。坚持严的主基调,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换届风气,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性质恶劣的依规依纪依法从重处理,让铁规禁令提威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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