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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关:“两审一查” 力促案件质量提升

“你们办理的这个违纪案件引用条规不准确,应该引用的是《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三十九条……请在正式移送审理前按照反馈意见认真整改。”近日,大关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对某镇纪委办理的一起案件开展预审时亮起了“黄牌”。

为全力推进案件查办提质增效,去年以来,大关县纪委监委采取乡案县审、查审联动的“两审一查”工作机制,在定性精准的基础上,客观分析行为违纪违法程度,准确认定责任,高效衔接案件查办和案件审理“两个环节”,力促案件质量提升。

纪检监察室预审。该县设置预审关口,在移送审理前,先提交其对应联系的纪检监察室对案件进行预审,主要从证据是否充足、程序是否规范、材料是否完备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堵住审查阶段易犯常犯的问题漏洞;预审中,对存在问题列明清单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补证完善后再逐项检查对照整改效果。

案件审理室预审。在案件正式移送审理前,将审查(调查)报告提交案审室进行预审,倒逼审查调查人员回头查找、审视案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由审理工作人员对审查报告存在的表述不清、责任区分不明、要件缺失等问题提出书面预审意见,并督促案件承办部门按照书面预审意见进行补充完善,引导取证。

定期组织开展评查。该县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案件评审领导小组,抽调委机关精通审理业务、法律法规的人员组成评查组,定期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围绕事实认定、定性、量纪、程序、手续等方面进行全面“体检”,对存在案件质量问题的,进行一对一的指导整改。去年以来,全县共开展案件预审32件,提出整改意见24条。

“‘一案双预审’制度真是管用、实用,以前参与办案,最怕案子被审理室退回来,现在我参与评查,不仅熟练掌握了审查工作流程、文书制发格式,还学到了实用的方法和技巧。”参与评查的一名乡镇纪委副书记表示。

“案件质量是‘压舱石’,必须要树立案件质量第一的理念,严把每一道程序、每一个细节,力争让每一起案件都成为经得起检验。”该县分管案审工作的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表示,将加大“两审一查”案件审查工作机制,着力打造能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吕昭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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