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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阳区:因人施访激发“跌倒干部”内驱力

“受处分后,我当时觉得档案里装个处分,到哪里都不好做人。慢慢地,我发现他们对我没有抱有歧视或偏见,没有给我扣上‘落后分子’的帽子,而是热心帮助我改正错误……”昭阳区某乡干部张某在接受回访教育时感慨道。

之前,张某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工作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一度思想包袱很重,遇事敏感,工作也出现了滑坡。

得知到这一情况后,区纪委监委多次与张某所在乡镇“一把手”、同事以及其本人当面沟通,发现他主要是感觉给全乡抹了黑,感觉对不起党委和同事们。对此,回访人员为其客观、全面地分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个人和乡党委的影响,做好政策解释,劝解其放下包袱轻装上阵。通过“面对面”“心贴心”的谈心谈话和思想教育,张某不仅本人认错态度良好,还要求作为反面教材教育其他党员干部。

在昭阳区,这样的例子还不少。近年来,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要求,建立由案件审理室牵头,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和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共同参与的回访工作机制,科学精准、分类施策开展回访教育,推动“有错干部”变“有为干部”。

为避免回访教育“千篇一律”,区纪委监委坚持“一人一策”,更加注重因人施访、一事一访。

在回访教育活动中,对受处分较严重的党员干部,积极开展谈话,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了解其工作和生活情况,注意发现并拨亮受处分人员身上存在的“闪光点”,使他们树立“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的信心。并将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困难认真记录下来,将情况反馈给所在的党组织和单位,加以解决。

对于不能正视自己的错误,认为自己的错误算不上什么的个别受处分人员,加强引导,讲解相关政策,让其根据自己的错误性质,对照有关党纪条款进行自我量纪,使其真正从内心深处明白和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增强改正错误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开展回访教育是改造受处分人员的主观世界,通过政策宣讲、人文关怀,使他们产生悔过自新的内驱力。”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同时还要教育好周围的干部、同事,使他们对受过处分的同志不冷淡,不歧视,在思想上帮助,生活上关心,帮助消除思想顾虑,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切实达到惩处与教育的目的。(罗 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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