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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阳区:强化“八小时外”监督 为党员干部戴上“紧箍咒”

“你单位公职人员及其配偶、子女,是否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这是昭阳区派驻机构在驻在单位核查公职人员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的一幕,也是昭阳区纪委监委强化“八小时外”监督,从严约束干部言行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昭阳区纪委监委挺纪在前,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戴上“紧箍咒”,防止和纠正党员干部在业余时间发生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有悖社会公德的行为。

为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更直观地了解“八小时外”的监督内容,区纪委监委将监督重点制作成监督清单,发放给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组织各级党组织在全体干部职工会上深入学习,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上逐条对照自查,自我检视问题及听取他人批评。

“我们与组织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通过随机抽查、单独访谈核查等方式,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联动形成对‘八小时外’行为的强力监管。”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畅通信、访、网、电、微等信访举报渠道,对涉及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作风和廉洁问题信访举报件实行归口管理,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群众举报或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瞒报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案三查”,严肃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确保“八小时外”监管取得实效。

此外,区纪委监委在对新提拔和重用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开展廉政家访,提醒系好“第一颗扣子”,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八小时外”言行实时监督,抓早抓小,遏制违纪违法苗头萌芽。不断完善“一人一档”规范化管理,采用“大数据+档案”的模式进行核查,由党员干部如实填写廉政档案,纪检监察机关通过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大数据系统进行核查,对核查结果与档案填写不一致的党员干部,及时追责问责。

“下一步,将继续强化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将‘八小时外’活动情况纳入作风状况评价和干部日常考核的重要依据,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追责问责,以严明纪律约束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言行。”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罗 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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